索引号: 111527000117274000/2026-46059 成文日期: 2025-03-19
主题分类: 文号: 鄂财农指〔2025〕139号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公文时效: 有效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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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财政局:
  根据市本级年初预算和《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申请下达2025年预算资金的函》(鄂水函〔2025〕27号),现下达2025市本级水利专项资金2600万元,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作。专项资金收入列“1100313农林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科目,具体金额及科目见附表。
  各旗区要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资金是中央直达衔接资金的地方配套,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市财政局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地要及时录入、分解预算指标,做好资金支出关联操作,客观准确反映资金支出进度。
  收文后,请你旗(区)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规发〔2022〕6号)和《鄂尔多斯市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鄂水发〔2024〕330号)文件要求管好用好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将适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次年资金安排及分配。
  

 

  

    附件:1.2025年市本级供水保障衔接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市本级供水保障衔接资金绩效目标表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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