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地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1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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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构成情况

市委组织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市编办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党建秘书处、组织一处、组织二处、组织三处、组织四处、人才工作处、干部教育处、干部监督处、综合考评处、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机关党委),核定编制34名(行政31名,工勤3名)。另设参公事业单位3个(研究室、信息中心、党员教育中心),核定编制29个;事业单位1个(档案管理中心),核定编制5个。

二、职能职责情况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党的组织、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建设,主管全市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全市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指导全市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出由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及有关待遇的审批手续;负责市直党群口和旗区机关的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等事宜。负责市党群系统和有关单位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条例》相关工作。

(三)负责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市国有重点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对旗区、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考核。

(五)研究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划、制度,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负责对全市县处级后备干部的考核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优秀大学生选调工作。

(六)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七)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上级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

(八)主管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宏观管理和组织实施对市委管理干部、中青年干部和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组织指导、检查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市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全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统筹抓好体制机制构建、政策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载体平台打造和创新创业环境营造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十二)协助中央、国家部委、自治区管理驻市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三)承办市委和自治区党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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