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负责全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民主党派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全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负责做好爱国宗教团体的人事安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台三胞代表人物和社团的来访以及其它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察工作,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的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统战系统属于市委管理的干部;协助各旗区委管理旗区委统战部长,并提出任免意见。调查研究和反映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七)指导市直有关单位、各旗区和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团的统战工作;负责全市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受市委的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和侨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侨联工作。
(八)代管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九)承办市委和自治区统战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市委统战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市委统战部代管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内设机构5个科室(办公室、干部科、民族宗教科、经济统战科、理论研究室),编制29名(行政16名,工勤13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市委统战部2017年决算收入总额为79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774.85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总额为135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59.43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了564.58万元,减少原因为一计划年底进行的培训未顺利开展,导致部分经费未使用。二压缩项目经费。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94.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94.8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794.8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81万元,增长2.60%;支出总计增加19.81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工委下拨10万元党费,其他收入增加;二是人员增加,调入2名,新考录公务员1名。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9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85万元,占97.50%;其他收入20.00万元,占2.5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8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45万元,占46.40%;项目支出420.40万元,占53.6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4.8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774.8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81万元,增长1.30%;支出增加9.81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调入2名,新考录公务员1名。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7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45万元,占45.20%;项目支出420.40万元,占54.3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59万元、津贴补贴110.40万元、奖金6.5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73万元、退休费2.16万元、生活补助2.37万元、住房公积金40.02万元,较上年减少-134.6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更改为由社保局和财政局发放,退休费减少;公用经费5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2万元、印刷费4.54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劳务费1.20万元、工会经费3.61万元,较上年减少-2.2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经费。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9万元,完成预算的645.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89万元,完成预算的1,324.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94.6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注重调研工作,调研次数增加,公务用车油耗增多;二是鄂尔多斯市成立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我部,申请的经费由市委统战部支出,工作小组成员多次往返各旗区调研、考察路线,产生燃油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9万元,占91.90%;公务接待费支出1.40万元,占8.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9万元,用于公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日常车辆保养,保险,车均运维费3.20万元,较上年减少-16.22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用车,严格控制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4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40万元,接待20批次,共接待3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自治区统战部调研及督查组;二是各盟市统战系统调研工作组。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7万元,比2016年减少-2.23万元,降低-3.90%。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与2016年持平;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与2016年持平;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10.31万元,增长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统战部从2018年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因此2017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哈雅嘎 联系电话:0477-8588678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