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实施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管理制度(试行)》,该制度的出台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具有重大的意义,极大提升了审查效率。
一是简化优化了一般工业项目审批流程。一般工业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企业承诺后可直接进行设计方案审定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项目受理到方案审定再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精简了审查环节,审查时限平均缩短了60%。
二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后调整变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明确设计方案的调整变更哪些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进行提前告知。对无需申请调整和变更的事项进行明确,减少了项目至规划核验前的审批事项和环节。
三是严格执行项目设计方案申报无纸化要求。所有申报资料均采用电子资料,让“数据跑”代替“人工跑”,真正实现人员“零”跑动,审批不见面,减少企业报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四是明确了各层级职能职责和监管责任。分别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分局及技术审查部门的义务权限与职能职责进行划定,建立了惩戒机制,引导和规范企业诚信守法报建项目,加强了各审批环节依法依规进行审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管理制度(试行)》的出台,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得到办事企业和群众的高度认同,同时也为政企携手优化地区营商环境提供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