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诚信建设工程,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一、坚持法治与诚信协同发展,推动建设守信践诺的法治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责,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法治化。一是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请市政府出台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推动各部门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实现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全年各级党委(党组)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1800余次、政府常务会学法60余次,举办法治讲座110期,组织干部旁听庭审900人次,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显著增强。主动向人民群众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在鄂尔多斯日报开设法治专栏,全年刊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报告48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坚决用法治定规矩、划界限,聚焦城市管理、生产安全和民生方面,制定实施平安建设、停车场建设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3部地方性法规,修订文明行为促进、养老服务、绿色矿山建设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6部地方性法规和1部政府规章,努力用良法促善治。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旗区、市直部门设立法制审核机构,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办法》,督促三级党政机关配齐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目前全市共有1014名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论证等涉法事务,各级行政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取得明显提升。三是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梳理全市行政执法事项9类共68245项,并在官网予以公开,实现“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真正做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审核确定全市执法主体资格451个,注销不符合条件执法人员700余人,坚决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资格,有效避免违法执法行为发生。严把执法检查“程序关”“质量关”,开展全市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估,抽查12个领域101件案件,合格率为98%,其中:优秀案件占比三分之一,全市秉公执法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四是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把政府信用作为“第一诚信”来抓,督促健全全市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并将干部诚信与调任选任、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相挂钩,促进干部履约践诺,争当诚实守信的模范者。开展政府失信行为大起底大排查,聚焦19个重点领域集中整治,用最果断的决心自我纠正,政府守信重信形象得到持续巩固。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推动出台《信用审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现34个领域信用审批分类监管,推动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上线运行,极大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开展信用信息修复,帮助7万余户经营主体复信脱困,让守信有价有用、可感可触。
二、坚持制度与机制创新突破,全力构建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体系。紧盯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想办法、出实招,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法律带来的“红利”。一是创新“互动式”普法方式,真正让法律走进人们心间。一方面,我们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联合94个市直部门和旗区,成立“鄂尔多斯普法联盟”,在线上推出婚姻类、物业类、电信诈骗类等180部短视频,满足了不同网民学法用法需求;在线下举办“法治年货节、法治嘉年华”等一批群众性活动,努力把普法融入百姓生活,赢得了广大群众热忱参与和好评。另一方面,我们聚焦问题突破,实现普法形式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针对公职人员,组织法律知识学习考试9期,参与人数21万人次;针对青少年,在全市240所中、小学校配齐法治副校长,建成校内外普法教育基地11家;针对企业人员,举办“法治大讲堂”4期,为千名企业家提供“定制化”服务;针对农牧民、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为基层司法所配备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做到让当事人与律师在线面对面沟通,同时大力培育5079名“法律明白人”提供日常法律帮助。二是推行法援“市域通办”,充分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坚持把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公布邮寄地址,在“蒙速办”APP 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通申请渠道,在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嘎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置代办窗口,让困难群众不受地域、时间、空间限制,在任何地方、通过任何方式、选择任意机构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真正帮助打不起“官司”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该项举措实施以来,共帮助3124名困难群众维护了合法权益,特别是挽回农民工经济损失600余万。此外,我们严把法律援助质量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市选送5件案件参与司法部评查,有3件获评“优秀”等次,取得历史性突破。三是出台“减证便民”若干举措,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公证服务。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清单》《公证办理提速清单》,将办证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部分事项可以当日出证,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已有2.5万公证案件专享“快捷服务”。开辟公证服务“绿色通道”,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实行错峰延时、预约全时、加急即时等上门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公证事项。启动“公证+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将原本需要办理两次的公证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整合成“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全年开展代办服务1491次。四是深化“万名律师进乡村”公益活动,培育党和人民满意好律师。认真落实司法部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持续完善经费保障、奖惩考核等制度机制,不断推动法律服务提质、提效。一年来,广大律师累计为农牧民提供法律咨询3100余次,修订村规民约30余项,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1件,调解矛盾纠纷1800余件,真正实现了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互促,全力化解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持续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坚决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稳妥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市中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健全调解工作机制 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高质量调解年”专项行动和“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安全稳定”专项治理,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5万余件,成功率达99%。二是充分发挥复议纠错效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秉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工作理念,将调解和解贯穿复议立案、审理、结案全过程,实质性化解了交通酒驾、土地纠纷等一批与群众利益紧密关联的行政争议,一年来,各级复议机构共办结案件1120件,其中:调解和解率25.9%,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复议纠错率20.2%,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行政败诉率9.7%,复议监督纠错成效明显。三是充分发挥仲裁快捷优势,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出台《仲裁文书二级核阅制度》《仲裁员考核制度》,严把仲裁案件每一个环节,守住公平正义底线,提升仲裁公信力。公开增聘20名专家人才,涵盖法律、税务、审计、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矿产资源、涉外经贸等各个领域,切实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790件(含结转),审结610件(含结转),其中出具调解文书和撤案处理325件,调解率达53%。
四、坚持督办与帮扶同向发力,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真真切切做到民之所需、政之所向。一是强化接诉即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程跟进督办自治区“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反馈企业诉求16件,坚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接诉即办流程,受理“暖城鄂尔多斯12345”热线反馈问题42件,全部即收即转、按时办结,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办结率均达到100%。高质量办结市政协委员提案7件,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二是深化包联帮扶,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发展和群众需求,实实在在为泊尔江海子镇折家梁村办成一批民生要事:盘活土地资源,协助村“两委”流转耕地、林地、草地等资源,改造高标准农田4500亩,建成中药材和传统作物“两个示范产业区”;壮大集体经济,主动对接农业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帮助30余户农民获得产业信贷支持资金700余万;拓展销售渠道,协助村集体组织在东胜区打造“泊尔江海子镇优选农品体验店”,与东胜区华研超市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农副产品销售额达31万元;加强消费帮扶,将农副产品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定制法治助农产品9.3万元,开辟了“普法+乡村治理”新路径;提供法律服务,聚焦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为3家农民户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权益资金33万元。
成绩属于过往,奋斗成就未来。站在新征程上,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攻坚克难,勇毅开拓创新,奋力谱写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新篇章,努力为办好两件大事、完成“三个四”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