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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的第一年。一年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为载体,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法规为重点,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实现“十四五”良好起步开局。
一、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市委召开常委会2次、市政府召开常务会1次,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2次,审议相关政策文件,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研究部署退役军人工作。市委、市政府、鄂尔多斯军分区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方案》,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鄂尔多斯关于加强军地合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的若干措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工作专题调研,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退役军人暨军人随军家属安置和审议《鄂尔多斯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
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系列活动,组织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微视频展播、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英烈讲解员大赛、老兵讲故事等活动30余场次,获得退役军人事务部知识竞赛一等奖、二等奖和微视频展播纪念奖、自治区英烈讲解员大赛优秀奖。举办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报告会,赴9个旗区开展巡回宣讲,开展2021年“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建功新时代”。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制度,系统干部与339名退役军人结对联系,定期走访服务。组建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退役军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2000多名退役军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以及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安置就业取得显著成效
认真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向41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补助资金4091万元。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协调联动和会商研判机制,28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及退出消防员、1名伤病残退役军人全部按政策接收安置。按期完成符合条件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集中补缴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作。
推动“政府主抓、企业支持、院校培训、军队助力”四位一体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机制。累计举办退役军人适用性培训班、创业创新培训班、职业技能培训班15期。举办退役军人助力乡村振兴培训班,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创新创业。市旗两级组织退役军人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20场,先后承办了自治区西部地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自治区2021年就业创业展示会暨西部四盟市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与12家大型企业签订退役军人就业合作协议,600余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举办第二届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2个项目分别获得自治区大赛两个专业赛道第1名、第2名。
三、拥军优抚工作深入推进
及时拨付各级各类优抚资金5638万元。为768名伤残人员换发了《残疾军人证》等证件。常态化开展悬挂“光荣牌”工作,累计悬挂光荣牌29593块。制定《优抚对象精细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积极推进自治区优抚对象精细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在5个旗区试点将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下沉到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优抚对象就地就近、一次一窗办成事。承办了自治区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服务管理和褒扬纪念工作信息化培训班、自治区享受待遇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培训班。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优抚宣传月、烈士纪念日公祭等活动,大力营造缅怀英烈、尊崇英烈的良好氛围。在春节、“八一”建军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对“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生活困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等进行走访慰问,让他们感受到关爱与荣光。
“八一”期间,市、旗两级四大班子先后深入到驻地部队开展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出台《鄂尔多斯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试行)》,安置11名随军随调家属。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驻市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基本生活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为26名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未就业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贴43.05万元。积极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招募爱国拥军志愿服务单位400多家,开发“尊崇服务”APP,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提供多项线上服务及优先优惠服务。
四、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积极推广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退役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办结退役军人信访事项190件,答复市长热线14件。在市、旗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加强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完成454名困难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工作,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向48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帮扶援助资金30万元。
五、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退役军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题培训班,承办全国退役军人立法工作座谈会,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培训6期,组织业务培训5期,有效提升了系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确定22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解决了一批退役军人“急难盼愁”的问题。
深化“党建引领+体系覆盖全域化、场所建设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服务保障精细化”1+4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模式,全面建成覆盖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1059个,建成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8个。积极推进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新创建苏木乡镇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27家、自治区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12家,全市示范型服务中心(站)累计达到86家。实施市军休所办公服务场所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军休干部服务保障条件全面改善。市委组织部获评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市军休所获评全国“军休工作先进单位”。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新要求相比,与广大退役军人的新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基层服务站服务供给能力还有待提升。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的目标任务,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注重打基础强基层,进一步健全退役军人组织管理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加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努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