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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民生 保障 |
1 |
地方经济补助金发放 |
完成年度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 |
2 |
退役士兵安置 |
完成年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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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 |
完成年度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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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随军家属就业安置 |
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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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育培训 |
开展退役军人助力乡村振兴创业培训班、职业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等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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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就业创业 |
市旗两级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推进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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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双拥共建 |
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制度,做好随军家属随调、未就业家属安置和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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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抚恤优待 |
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完成优抚对象年度核查(认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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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褒扬纪念 |
加强《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开展“百年英烈”系列活动,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组织祭扫及公祭活动,统筹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新建及修缮维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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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思想政治引领 |
常态化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在应急救援、社会治理、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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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权益维护 |
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政策落实,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信访诉求,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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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帮扶援助 |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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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
深入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全区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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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 |
完成办公及服务场所提质改造工程,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