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工作报告(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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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新一高一共”要求,着力稳金融、促发展、防风险,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良好开局上主动作为、发挥作用。

  一、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效率用金融。围绕“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的目标要求,出台一系列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全面提升金融营商环境,激发金融服务活力。截至10月末,全市存款余额4568.1亿元,贷款余额3519.4亿元,分别增长15.2%和3.1%,均居全区第二位,实现高基数下的高质量增长。一是深入推进市政府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召开鄂尔多斯金融经济发展大会,推动9家自治区金融机构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金额2440亿元。涵盖现代能源、民营经济、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等多个领域,有力支持我市“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二是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政金企对接。围绕全市确定的453个重大项目,将有融资意向、符合融资条件的166个重大项目向金融机构积极推荐,截至10月末,推动获得授信513.8亿元,放款72.7亿元。召开各类政金企对接会35次,促成签约项目211个、金额498.2亿元。健全完善鄂尔多斯中小微企业信用平台功能,累计撮合融资26.5亿元,推动28家企业获得首贷2.4亿元。设立1亿元乡村振兴保证基金,扶持770个新型农牧业经营项目获得低利率贴息贷款11.2亿元。积极推广“两权抵押”“活体牲畜抵押”等新型金融业务,全市农村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2.5亿元,增长9%;活体牲畜抵押贷款余额1.4亿元,增长32%。三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以市融资担保公司为核心,推动6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组建市旗两级融资担保服务联盟,全年新增融资担保业务4.4亿元,在保余额增长33.6%。指导鄂尔多斯银行在乡镇苏木、村嘎查建设普惠金融服务站154个。积极倡导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推行金融网点“厕所革命”,指导金融机构建设“金融驿站”,全市772个金融网点已有737个网点建设开放“金融驿站”。

  二、围绕绿色金融改革试点,高质量办金融。锚定“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先行区的定位,科学谋划绿色金融创新发展路径。一是绿色信贷扩面增量。引导各金融机构积极向新能源、危废污水处理、环境恢复治理等领域拓展信贷投放。截至三季度末,全市绿色信贷余额336.7亿元,占全市信贷总额的9.6%,同比增长12.9%,增速是全市贷款平均增速的近5倍。其中,年内对新能源产业的投放量达到30.2亿元,比年初增长18.3%。二是绿色基金初显成效。设立10亿元规模的绿色鄂尔多斯发展基金,已储备涵盖应对气候变化、新能源、水土污染治理的近40个项目,已完成投资项目2个、0.3亿元。三是绿色联盟成功组建。积极引导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机构,市融资担保公司、市农牧业担保公司等担保机构,中诚信内蒙古分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组建鄂尔多斯绿色金融服务联盟,为绿色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四是绿色金融学术交流有序开展。开展“绿色发展、金融赋能”主题沙龙活动,邀请绿金委专家,为我市绿色金融发展建言献策。联合民生银行开展“金融赋能双碳目标达成”为主题的碳市场政策及绿色金融产品研讨会,并成功引导民生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向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发放全国首单2000万元的碳排放权质押贷款。

  三、围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高起点育金融。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新机遇,用好、用活、用对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实体经济获取更多新鲜血液。一是资本市场扶持政策取得重大突破。推动市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上市挂牌奖励由“结果性奖励”变为“过程性奖励”,企业只要完成上市关键阶段任务,即可获得分阶段的奖励资金。二是资本市场梯次格局加速构建。按照“储备一批、孵化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思路,梯次推进上市挂牌工作。目前,全市重点拟上市企业达到70家,列入全自治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6家,其中,双欣环保和西部天然气今年成功获得自治区证监局辅导备案,久泰能源即将向证监会申请香港联交所上市,内蒙古两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在内股交科创板挂牌。三是资本市场宣传培训及问题协调解决扎实开展。开设“资本市场宣传专栏”,2次邀请上交所、深交所及专业机构领导赴我市重点企业“把脉会诊”,组织券商、银行等金融机构10余次深入30多户拟上市企业送服务送咨询,综合提供金融、政务、法律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形式举办各类培训20余场次,培训企业超过1000家。召开企业上市问题专项协调会议2次,开展20余次现场协调、书面协调,推动各相关旗区和部门加快办理企业上市过程重点有关文件和证明,“一企一策”解决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四是政府引导基金持续发展。以基金“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推动各类社会资本和市转型发展公司合作成立基金,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业态发展,截至目前,市级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已突破100亿元。

  四、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高标准管金融。瞄准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战略定位,统筹金融发展和稳定,着力推进高效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是防控金融风险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协调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建立完善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统筹防范金融风险。高水平制定出台了“1+2+6”的一揽子防控金融风险方案,统筹对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稳步开展。启动不良贷款清收攻坚行动,按照“任务拆解、阶段拆分、责任拆细”的原则,强化政府主导,注重部门联动,明确清收目标,压实各方责任。三是金融纠纷调解渠道进一步拓展。推动设立鄂尔多斯市法院金融纠纷多元调解中心、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金融仲裁院自9月26日成立以来,累计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8件,标的额近20.6亿元。四是地方金融实现安全有序运行。认真贯彻落实《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源头防范,严格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监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部署实施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全年公示“空壳”“失联”地方金融组织45家,取消5家小额贷款公司、12家典当行经营资格,推动36家交易场所全部完成整改。

  五、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高质量办结。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共3件,全部为协办;政协提案5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3件。目前,所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查后已书面答复代表。代表和委员全部给予“满意”的评价,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下一步,市政府金融办将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鄂尔多斯”奋斗目标,找准定位,明确方向,锚定目标,主动作为,在全市绿色转型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创新引领、实干担当、奋勇争先,为全力开创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新局面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