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敖勒召110千伏变电站312特布德线改造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2432 发文字号: 鄂自然资发〔2024〕388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其他  意见;批复;其他 公开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概述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鄂托克前旗自...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敖勒召110千伏变电站312特布德线改造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敖勒召110千伏变电站312特布德线改造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鄂前自然资字〔2024〕396号)、《关于申请办理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敖勒召110千伏变电站312特布德线改造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鄂电函〔2024〕79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敖勒召110千伏变电站312特布德线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09-150623-60-01-434212)已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公司2024年35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内电计划〔2023〕297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用地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特布德嘎查、芒哈图嘎查、哈沙图嘎查、拜图嘎查。用地布局和规模已纳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列入重点项目建设安排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
  二、该项目为新建工程,拟以出让方式供地。拟用地总面积0.4508公顷,农用地0.4463公顷(天然牧草地0.4169公顷、其他草地0.0294公顷),未利用地0.0045公顷(沙地0.0045公顷)。申请用地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塔基基础用地0.4508公顷,塔基总数为92基,每塔占地面积0.0049公顷。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当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1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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