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1472 发文字号: 鄂退役军人发〔2020〕2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8日
发文机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分类 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20年06月18日
概述   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


关于印发《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开展“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内持续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安排,制定《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18日
  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
  “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和鄂尔多斯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开展“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统一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信访问题及时就地有效解决,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内持续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重点信访问题有效化解。国家、自治区和市三级交办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化解率100%,旗区自行梳理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化解率达到95%以上。
  (二)信访形势明显改观。2020年力争全市退役军人进京访量不超过全市退役军人数1/10000,赴区到市信访量较2019年明显下降,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均在旗区以得到依法合理有效解决。
  (三)信访秩序深入好转。2020年力争不发生全市退役军人进京非信访场所信访事项,不发生规模性赴区到市集访、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负面舆论事件。、
  (四)重复信访有效控制。加强重复信访治理,年内退役军人向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重复信访率控制在50%以内。
  二、主要任务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解决退役军人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具体工作为如下:
  (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推动解决市本级职能职责范围内和全市性退役军人信访问题,以及其他应由市级推动解决的退役军人信访问题。
  (二)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退役军人信访矛盾隐患,退役军人事务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送、交办、督办的退役军人进京赴区到市突出问题、超期未办结信访事项,纳入任务范围,分类制定落实化解措施和责任。
  涉纪类、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依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
  求工作规定,分级转交有关职能部门推动解决。
  三、步骤措施
  从2020年6月份开始至2021年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20年6月底前)
  (一)安排部署。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在全面分析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形势、认真梳理信访矛盾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定攻坚化解重点。
  (二)梳理交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排查梳理退役军人事务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和自治区信访局、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问题,以及市本级受理、掌握的重点信访问题交办各旗区和相关部门,新出现的问题随时交办。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的重点信访问题,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二阶段:解决问题阶段(2020年6-12月)
  (一)建立台账。一是对纳入“解决信访问题年”的重点信访事项,逐一建立专项行动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实行台账动态管理,新增或新发生的信访事项属于疑难复杂事项,要及时纳入专项行动。
  (二)明确责任。纳入集中攻坚的信访事项,要按照案件案情复杂程度和化解难度,按照“一人一策、一案一册”要求,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化解措施和化解时限,做到“五个一”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
  (三)分类化解。要严格按照信访事项“三到位一处理”(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援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总要求,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不能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线。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组织各项精干力量,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到退役军人当中,全方位排查本地退役军人信访问题及苗头隐患,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措施。对个别历史遗留、疑难复杂的信问题,可进行公开听证,通过陈述,举证、质询、辩论、评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处理;对解决难度较大、影响地区稳定的信访问题,及时报告当地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化解。对跨盟市“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旗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先行与对方沟通对接,形成会议纪要或工作报告、往来函件等对接相关材料,协调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局统一提请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厅帮助协调;市内“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相关旗区和部门要主动协调对接,厘清责任,共同配合化解;坚决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坚决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突出问题,确保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不发生到市赴区进京访与重复信访。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2月)
  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明确方向,进一步完善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21年2月5日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将“解决信访问题年”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主抓手、硬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极端重要位置,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实行市局领导包联旗区机制。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正确工作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牵头负责的作用,精心组织开展“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深入排查、精准协调化解、领导接访包案、挂牌督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机制,切实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集中攻坚等措施,积极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各旗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沟通协作,最大限度争取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支持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重点难点信访问题有效解决。
  (三)严肃督查问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通过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实地督查、约见信访人等多种形式进行抽查,及时了解掌握各旗区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全市系统内通报,并视情况抄送当地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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