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关于报送工作总结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审议,现将我局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全市水利系统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力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全市水利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防御水旱灾害。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的黄河二期防洪工程,历经4年建设全面竣工验收;修订完善了78座水库的安全管理预案和调度规程、1140座淤地坝应急预案;建成覆盖8个旗区的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农村基层预警预报系统,涉及52个苏木乡镇,覆盖人口104万人,防治面积达81118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河道整治工程和堤防治理工程18,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3项,除险加固病险水库8座,维修养护水库62座、淤地坝323座,完成水库安全鉴定59座、报废5座,降等5座,缓解了安全运行压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成涉及6个旗区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15个,累计投入抗旱人数28.91万人(次),开动机电井23.3眼(次),投入用电24955.14万度,用油2868.21吨;临时解决10.14万人(次)、104.96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有效缓解了旱情。
二是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十大孔兑沙棘生态减沙工程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切实提升蓄水保土能力,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00平方公里,治理度达48.8%,土壤侵蚀由高强度向低强度转变,以轻度侵蚀为主,水土流失严重状况得到了根本扭转。完成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192座;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列入国家“十四五”重点水利项目;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一期项目列入2020—2022年全国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可拦沙1.1亿吨,年置换2800万立方米水指标的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开工建设,在全国属首次试点施行;对黄土高原砒砂岩区水土流失治理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鄂尔多斯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建设逐步完善;探索“沙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的杭锦旗库布其沙漠沿黄生态带治理工程深入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果更加巩固,多次被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国家主流媒体宣传播报。
三是始终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夯实农村牧区水利基础。以保障贫困户饮水安全为重点,累计投资6.5亿元,建成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45处,覆盖8个旗区52个苏木乡镇632个嘎查村,巩固提升了13万户39万人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覆盖贫困户4696户10967人,全市贫困人口实现饮水安全全覆盖。实施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961处,覆盖8个旗区31个苏木乡镇193个嘎查村12万户,受益人口51万人。全市农村牧区集中供水率达到87.9%、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8%,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总处数100%、水费收缴率达到98%。投资1亿元实施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建排水泵站4座,完成衬砌渠道115公里,疏浚整治排水沟23.21公里。同时,积极推进水权转让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西北节水增效、自治区“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牧区节水示范等项目建设。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78万亩。争取各类水库移民资金1.3亿元,实施后期扶持项目59项,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2020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98元。
四是始终坚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切实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不断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市年度用水总量16.63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32.7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3.85立方米,水功能区达标率10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69,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连续三年等级优秀。在获得“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之后,持续开展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累计完成4个旗区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比例分别达到100%、59.3%,旗区分别达到88.9%、48.7%。加强“三产”节水,实施定额管理,提高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计量率,取用水精细化管理。全市新发取水许可证876套。对49个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实施水位水量双控。9个市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8个超采区全部达到采补平衡、58家违规取用地下企业全部完成整改、6家违规使用水资源企业和煤化工行业耗水巨大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在黄河干流上共建成工业取水口10处,设计年取水能力7.55亿立方米;农业取水口73个。其他支流零星分散取供水工程及水库取水口152个。全市共建成中心城区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3处,日供水能力达到28万立方米。通过盟市内一、二期水权转让工程、盟市间一期水权转让工程、拦沙换水工程等措施,争取工业黄河干流水权3.1696亿立方米,计入工业初始剩余水权7674万立方米水指标后共解决了122个工业项目用水需求。
五是始终坚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全力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全市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426条河流、水面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88个湖泊设立四级河湖长1286人,实现河湖长全覆盖。自河湖长制实行以来,全市四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5.5万余人次,处理解决各类问题2000余个。建立了河湖病历档案,编制了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为河流、湖泊有效治理开出对症良方。划定了河湖泊管理范围,明确了管理界限,河湖健康生命线得到有效维护。督促旗区编制了河道采砂规划,为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完善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印发了全市河道采砂指导意见,印制统一河道采砂许可证,促进全市河湖采砂管理秩序依法有序可控,切实保障河势稳定、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理非法采砂堆砂场133处。编制了市级河流湖泊水域岸线利用规划,进一步夯实岸线管控基础,推动河湖水域岸线依法管理、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全面开展“清四乱”执法6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6000多人次,累计清理河湖垃圾108万吨,拆除违建139万平方米,疏通河道1613公里,以“制”促“治”成效明显。扎实开展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印发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全面摸排黄河滩区居民2146户5216人,房屋16.3万平方米,耕地75.5万亩、林地3.41万亩;及时发布停建令、禁种令,并划定完成 “两线三区”,有序推进滩区居民迁建。积极发挥民间河长作用,注册聘用“小河警”、“河小二”等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积极参与,开展巡河巡湖志愿活动,共治共享河湖生态成果,全民共护河湖的氛围日渐浓郁。编制了窟野河、无定河等河湖水生态综合治理规划,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建设美丽河湖;通过实施引黄补水工程,库布其沙漠分凌引水生态效果明显;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到8.4平方公里。全市河湖水生态日益向好,河湖长制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区年度考评中位居第一。
六是始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深化水利发展体制改革。建立了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切实加强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建设,为饮水安全良性运行提供制度支撑。在全区率先出台小型淤地坝报废销号管理办法。在全区率先启动了入黄泥沙监测工作,对入黄流域实施实时监控,为治理黄河提供了数据理论支持及决策依据。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1238次专项检查;完成7788个图斑核查,对767个疑似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查处。全市征收入库水土保持补偿费16.7亿元。形成了《水土流失监测成果与动态分析》成果,首次发布了《水土保持公报》,为今后水土流失治理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编制完成《黄河南岸灌区水权细化方案》,细化灌区水权到农民用水协会;开展了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农业水价;出台了南岸灌区节水补贴奖励制度;全面完成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完成了旗区以上水利部门直管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健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制度,相继编制印发了《“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地下水集中开采区水量与水位双控方案》《矿井疏干水和再生水综合利用方案及分年度方案》《中心城区水源配置方案》等7项方案、《“十三五”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功能区划》等3项规划、出台了《地下水管理办法》并草拟了《节约用水条例》等规章法规,水利发展改革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七是始终坚持党要管党,纵深推进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等制度,制定“三重一大”、财务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工作中坚持做到统揽全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局班子的决策水平、执行能力和队伍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以党建促凝心聚力、促改革发展,全力抓好机构改革,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实现各项工作有序衔接、稳健落实。结合主题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了“水惠民生”党建品牌,开展各类学习研讨、培训教育、结对帮扶等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全体干部职工以饱满精神和奋进姿态迎接新征程。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