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779
  • 发文字号
  • 鄂水发〔2021〕3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17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水利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务局、有关科室、二级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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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水利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务局、有关科室、二级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通知》(办政法〔20214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宣传活动的通知(内水政〔20218号),为切实做好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提高全市节水用水法治理念,推动水利法治乡村建设,助推法治乡村振兴,全面深入开展节水爱水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爱水用水社会环境,扎实有效推动鄂尔多斯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成立综合协调组、宣传制作组、资料发放组、旗区宣传组等4个组,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宣传主题

2021322日是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322-328日是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的2021年“世界水日”主题为“珍惜水、爱护水”,水利部确定我国纪念2021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主题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

二、组织领导

1.综合协调组

  :宋日升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宋春、格日乐塔娜、奇凤、李怀清

联络员:格日乐塔娜

负责起草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沟通联系上下级业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工作人员,保证人员力量充足;起草制定领导讲话材料、主持词起草主题文章;做好水利厅“节水中国,你我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的采访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制作组

  :格日乐塔娜    水政科科长

  :韩尚杰、郝科、王黎光、张福林、李禹昊、

白天阳、王瑜

联络员:韩尚杰  郝科

负责征订宣传品、宣传内容搜集整理、信息发布、制作展板(主要包括水旱灾害、饮水安全、河湖长制、节约用水、水土保持、运行管理、营商环境)制作等事宜,做好相关通信平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LED电子屏幕动态播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资料发放组

  长:李怀清    市水政水资源执法局负责人

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负责人 

 员:张小峰、郝军、马旭、王永刚、苏雅拉图、

任侠、段煜萍、王卓、李鹏、李通、方曙敏、

雷霆、闫江鸿、史芮嘉、闫晓亮

联络员:   

负责进校园、企业宣传活动,做好现场拍摄、留存影像资料及办公场所、酒店、指定区域粘贴画报等工作,开展以案释法联动执法,并做好应交办的其他工作。

4.旗区宣传组

  :宋日升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员:各旗区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联络员:张小峰

按照水利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安排要求,结合地域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扎根城镇、乡村、牧区宣传熏染,让节水爱水意识扎根在每个用水企业、每个农牧民心中。同时,深入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案释法进乡村促振兴。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宣传主题,结合当前水利工作实际,向社会宣传党和国家治水、节水方针政策,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内容,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结合水法规宣传“四进”的要求,扩大宣传范围,注重宣传效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活动结束后各旗区水利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务局要及时总结,并于4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报市局水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