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做好黄河滩区禁种高杆作物替代作物生产用种保障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3693
  • 发文字号
  • 鄂农牧发〔2022〕14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29
  • 发文机关
  • 市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农牧局、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按照《进一步加强和...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做好黄河滩区禁种高杆作物替代作物生产用种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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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农牧局、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按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河滩区种植管理工作方案》(内黄整专〔20222号)及《鄂尔多斯市委农牧办关于黄河滩区禁种高杆作物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党农牧办发〔2022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黄河滩区种植替代作物种子调运、品种备案及种子质量安全等工作,推动落实黄河滩区禁种高杆作物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旗区农牧局要提高认识,要把春耕生产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黄河滩区禁种高杆作物替代作物生产所需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各旗辖区内2022年滩区禁种高杆作物面积,压实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切实增强做好黄河滩区高杆替代作物的调运、品种备案及种子质量管理工作的紧迫感,随时掌握市场供应情况,调剂余缺,保证各类替代作物种子质量、数量和种植安全 

  二、畅通种子调运工作通道 

  各旗区要根据辖区内黄河滩区禁种高杆作物面积,合理估算高杆作物替代作物所需种子余缺和供需情况,加强部门间信息畅通,及时组织辖区内合作社、种植大户、种子企业和种子经销门店联系调运缺口较大的种子,确保调运通道畅通,不影响春季播种。 

  三、做好品种备案工作 

  各旗区农牧局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对备案工作的重视程度。要加强对辖区内分支机构、委托生产、委托代销和经营不再分装种子四类备案主体的业务指导,使其进一步明确备案法定义务和备案流程。同时尽快组织生产经营者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对所经营的种子品种进行备案,对不备案品种私自销售的生产经营者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屡教屡犯的,要及时通报农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四、加强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当前是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各旗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种业执法年活动”,加大对辖区内种子生产企业、种子经营门店、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及订单农业、专业合作化组织种植大户等开展检查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套脾侵权、制售假劣、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确保春耕用种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旗区要充分利用好政府公益性网络平台、媒体平台,根据各自辖区内黄河滩区禁种高杆作物地区的气候条件和种植情况,协同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宣传推介当地可以种植的高杆作物代替作物品种,同时要加强对优质高产品种的宣传,帮助农民把好品种选择关。要严查各类种子广告内容,防止虚假不实骗人宣传误导农民,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