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安全防范工作,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尤为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守安全底线,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国各地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将发现的问题严格整改到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认真分析、提前预判、及时预警,降低出行风险,做深、做细、做实维护行业安全生产稳定的防范措施。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一)道路运输领域。要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两客一危”、城市公交、出租车辆等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客运站场源头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品检查、实名制购票等安全制度,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站外揽客、沿途揽客和凌晨2点至5点超长线路不按规定停运休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加强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带病上路。要充分利用“两客一危”动态监控,加强对重点营运车辆全过程动态监管,强化实时监控预警,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效率。要根据气象预警和交通管制信息科学调整运输计划,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要做到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坚决杜绝冒险运输、涉险通行。要加强客货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保障,提前做好针对汛期道路运输的安全操作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公路运营领域。强化长大桥隧、连续下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巡查检查,落实对事故多发、急弯险路等路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维护、除险加固和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加大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动,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厉打击“百吨王”。开展高速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汛前对较高风险路段布设监测预警设施,要及时清理、排查、疏通边沟、截水沟、桥涵等排水设施,确保路基、桥涵排泄洪设施完好、通畅。提前准备汛期防范工作,做好因洪水灾害、汛期强降雨等导致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路网通行信息,结合历年防汛保通工作经验,做好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切实做好各类突发情况下的公路抢通保通工作。
(三)工程建设领域。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极端天气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防大风、暴雨、强降温等可能对施工作业现场、驻地造成危害。要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重点管控高空作业、临时用电、临边防护、动火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在汛前对施工现场易发生洪水、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关键部位和作业点进行认真排查,完善施工场地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扎实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要组织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工程建设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推动全市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
(四)水上交通方面。要加强渡口码头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确保监控、消防、救生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结合防汛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和超抗风等级航行,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客渡船载客、客渡船超载、船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防安全领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管理措施,强化客运场站、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运输工具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做好收费站、服务区的机房、配电室、生活及办公区的用电、防火等消防安全工作,严防收费站、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聚集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严禁野外作业使用明火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
三、加强应急管理,确保突发事件高效处置
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应急、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应急协调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优化突发事件及恶劣天气应对处置工作“叫应”流程,细化“三管三应三落实”。要备齐备足各类防汛应急装备物资,提升应急物资保障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