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办理鄂尔多斯市国资国企云平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鄂国资发〔2023〕1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提升国资监管和国企运营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原则同意建设鄂尔多斯市国资国企云平台项目(项目代码:2308-150603- 04-04-295689)。
二、项目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主要包括国资监管标准化体系建设、数据管控系统建设、监管业务系统建设、数据分析系统建设、综合监测展示系统建设、统一监管门户建设、国资监管运营中心7个方面。
四、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526.8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五、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六、项目软硬件环境(包括信息化系统)需严格落实信创相关政策要求,基础软硬件选型应以信创目录为首选。对有特殊需要采购非信创产品的,需报相关机构同意后实施。
七、请你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精神,推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该项目所产生的政务数据资源要共享至城市智能体。
八、请你单位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23〕41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63号)相关要求,按照此批复的规模及投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