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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推动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12 15:04: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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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绒山羊保护条例,进一步夯实鄂尔多斯市羊绒产业的发展基础,完善产业链条和配套服务,推进全市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巩固产业领先地位,加快打造“世界绒都”,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推动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府发〔20264号)。本政策聚焦羊绒全产业链各个方面,以多项奖补举措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与重要意义 

  推动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巩固传统产业优势、强化优势产业领先地位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扩大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目标,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与农牧业经济提质增效,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羊绒产业作为重点产业予以支持。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振兴羊绒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推进羊绒羊毛产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2019—2023年)》《鄂尔多斯市构筑世界级羊绒产业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持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产业现代化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进一步把握发展机遇、巩固羊绒产业领先地位,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全力打造“世界绒都”,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推动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二、基本框架与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推动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涵盖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和标准化生产、持续优化产业生态、强化品牌打造、着力加强市场营销、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及保障措施7个方面24条措施。 

  三、主要政策解读 

  (一)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包括支持良繁体系建设、支持提升良种供给能力、支持绒山羊保种户建设、支持开展生产性能测定4条政策。主要推动阿尔巴斯绒山羊保种育种。 

  一是支持良繁体系建设。支持阿尔巴斯绒山羊国家级保种场建设,对年度新增培育100只以上且绒纤维细度在14.5微米以下的优质种公羊国家级保种场,每年给予奖补50万元;支持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阿尔巴斯绒山羊种羊场建设,对年度新增培育50只以上且绒纤维细度在14.5微米以下的优质种公羊种羊场,一次性给予奖补30万元。位于阿尔巴斯绒山羊核心养殖区域的种羊场,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可连续三年享受补贴。 

  二是支持提升良种供给能力。对养殖(场)户购买绒纤维细度在14.5微米以下,并经农牧部门鉴定合格的优质阿尔巴斯绒山羊种公羊,每只给予2500元补贴(国家良种补贴1600元,市级补贴900元)。如上级政策调整,市级补贴部分予以调整,确保补贴总额为2500元。 

  三是支持绒山羊保种户建设。采取“先认定后奖补”的方式,对经农牧部门鉴定备案的阿尔巴斯绒山羊保种户,按存栏规模分级给予补助奖励。其中,存栏基础母羊50只(含)—100只且绒纤维细度在14.5微米以下的超细型保种户,每户给予5000元奖补;存栏基础母羊100只(含)以上且绒纤维细度在14.5微米以下的超细型保种户,每户给予1万元奖补;存栏基础母羊50只(含)—100只且绒纤维细度在15.5微米以下的细型保种户,每户给予3000元奖补;存栏基础母羊100只(含)以上且绒纤维细度在15.5微米以下的细型保种户,每户给予6000元奖补。 

  四是支持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支持优质种群提纯复壮,对开 

  展种公羊、基础母羊生产性能测定的实施主体,每只给予15元奖补。 

  (二)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和标准化生产。包括支持社会化 

  服务组织建设、支持“统养共富”联农带农建设、支持标准化示范牧场建设3条政策。主要推动优质阿尔巴斯绒山羊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 

  一是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对提供抓绒、配种、诊疗、疫病防控、饲草料收购加工、饲养管理技术指导等服务且年服务500户以上的现代畜牧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 

  二是支持“统养共富”联农带农建设。鼓励农牧户通过联户经营、入股合作等方式,有效整合草场、牲畜、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提高经营效益。对流转草牧场1万亩以上,舍饲、半舍饲养殖绒山羊2000只以上且订单式收购不少于20户合作社、养殖户等经营主体绒山羊的大型牧场(通过“订单收购”经营主体绒山羊不少于1000只),按实际投资额的30%,最高给予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对舍饲圈养绒山羊5000只以上且订单式收购不少于50户合作社、养殖户等经营主体绒山羊的大型养殖场(通过“订单收购”经营主体绒山羊不少于3000只),按实际投资额的30%,最高给予一次性补贴300万元。 

  三是支持标准化示范牧场建设。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要求,对阿尔巴斯绒山羊基础母羊存栏100只(含)—200只、基础母羊存栏200只(含)以上的养殖场户,按照“补齐短板”的原则给予支持,对养殖场基础设施、现代化牧草种植设施设备及智能化设施设备等进行改造升级的,每户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补贴。 

  (三)持续优化产业生态。包括支持技术升级与绿色转型、支持培育梯次优质企业、支持引进新兴创新企业、支持企业申报各类荣誉奖项等4条政策。主要推动羊绒精深加工提标改造,替换老旧设施设备和标准化生产。 

  一是支持技术升级与绿色转型。聚焦羊绒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不断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对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或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提升改造的项目,积极争取自治区制造业相关扶持政策予以支持。 

  二是支持培育梯次优质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自治区奖励的基础上,分别一次性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自治区奖励的基础上,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引进新兴创新企业。围绕绒山羊养殖一分梳一纺纱一针织服装以及成衣服装制作一零售以及出口,引进一批优质原料面料、精品服饰制造、设计研发、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等重点企业和项目,进一步激发羊绒产业活性。 

  四是支持企业申报各类荣誉奖项。对获得自治区及以上各类科技荣誉的企业进行奖励,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及相关人员,按国家、自治区奖金额度给予等额奖励;对获得知识产权奖项的业按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 

  (四)强化品牌打造。包括支持打造“阿尔巴斯”原绒品牌1条政策。主要推动“阿尔巴斯”原绒品牌建设。 

  支持打造“阿尔巴斯”原绒品牌。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阿尔巴斯”原绒品牌打造,通过开展原绒区域品牌的策划、宣传和推广,与国内企业及国际羊绒制品企业合作,标注羊绒制品原材料产地等方式,提升“阿尔巴斯”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将“阿尔巴斯”打造成为全球知名原绒品牌。 

  (五)着力加强市场营销。包括支持山羊绒优质优价收储体系建设、支持羊绒交易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加强产品营销、支持办好国际羊绒羊毛展览会、支持开展产品展销5条政策。主要推动阿尔巴斯绒山羊优质优价收储体系建设,拓展销售渠道、打造交易中心及强化企业市场营销等方面建设。 

  一是支持优质优价收储体系建设。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为原则,自愿开展优质优价收储的企业,按照市财政承担40%、旗区财政承担30%、企业承担30%的比例,在市场价基础上,对出售优质羊绒的养殖主体进行奖补。其中,瓜子绒纤维细度小于等于14.5微米、每公斤奖补300元,14.51—15微米、每公斤奖补200元,15.01—15.5微米、每公斤奖补100元,15.51—15.8微米、每公斤奖补50元。周岁套子绒每公斤奖补20元。 

  二是支持羊绒交易中心建设。按照全市统一布局,鼓励建设集原绒收储、交易结算、资金融通、实物交收、质量检验、信息和咨询服务为一体的交易市场,按照总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三是支持企业加强产品营销。支持企业加强上下游产销对接,扩大羊绒及其制品市场占有率和出口额。对在国外设立品牌直营专卖店或建设(租用)海外仓的,按建设或租赁费的30%给予奖补,每个店(仓)每年最高300万元。对在国内设立品牌直营专卖店的,按建设或租赁费的30%匹配消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积极组织羊绒专营商场商圈申报自治区特色商业项目,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 

  四是支持办好国际羊绒羊毛展览会。每届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举办鄂尔多斯国际羊绒羊毛展览会。对标国际标准,将其升级为“全球羊绒产业博览会”,推动展会与产业集群联动,构建产业升级新生态。 

  五是支持开展产品展销。支持羊绒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展洽活动,对企业参加我市组织的境内外展洽会和对接活动(含国家、自治区要求参加的展洽会),按单次活动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展位费补贴,单个企业年度参展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5万元。 

  (六)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包括支持全产业链科技项目建设、支持建立科技创新平台、支持设计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4条政策。主要推动“种源供给十养殖管理十市场交易十生产加工”羊绒全产业链科技创新体系、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制定标准等。 

  一是支持全产业链科技项目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科研院所协同,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实施绒山羊全产业链技术创新,支持做强阿尔巴斯绒山羊“保种、育种、养殖”前端产业链,做大“收绒、洗绒、梳绒”中端产业链,做优“纺、染、成衣、品牌”后端产业链,逐步形成完备的“种源供给+养殖管理+市场交易+生产加工+品牌营销”羊绒全产业链科技创新体系。 

  二是支持建立科技创新平台。鼓励羊绒产业链链主企业、规上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及科研机构建立各类各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为国家、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3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鼓励企业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按照科技政策予以支持。 

  三是支持设计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引进羊绒技术成果并进行转化,根据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且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按照科技政策予以支持。支持中试基地建设,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之间的转化通道。对新获批的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照科技政策予以支持。 

  四是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参与羊绒产业(包括碳足迹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的企业,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七)保障措施。包括强化人才要素汇聚、强化金融要素支撑、强化服务要素保障3条现有政策。主要强化了人才、金融和要素保障。 

  一是强化人才要素汇聚。深入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全面落实人才新政“双30条”与“科技新政30条”,鼓励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向羊绒企业输送管理人才和产业工人,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企业采用政企校合作模式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速技能人才培养。鼓励职业院校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与技能培训,对根据羊绒企业紧缺岗位需求开展专业转换与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实践类培训2000元/月/人、其他培训1500元/月/人。鼓励学员考取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培训学员初次通过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企业招用培训合格毕业生且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按照1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引才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是强化金融要素支撑。对羊绒产业厂房建设、设备更新等给予贷款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羊绒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支持。鼓励国有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 

  三是强化服务要素保障。支持饲料饲草、种业提升、动物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推广、特色产业基地、产业园区等方面建设,支持开展相关规划编制、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和策划等项目服务保障工作。 

  本政策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8年12月31日止。政策以“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为实施原则,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政策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同一企业(项目)满足本政策多项奖励条件可同时享受;同时符合市本级其他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级财政做好政策资金保障,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旗区、部门落实政策的督促评估。各项政策牵头单位,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验收程序,做好政策宣介、解读、实施,要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虚报、骗取和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主体,取消享受补贴政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补贴。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动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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