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城市市容环境质量,旗市场监督管理依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出台了食品摊贩、小餐饮备案登记管理实施方案,制定了审查细则,全面规范食品流动摊贩经营行为,实现了由原来的脏、乱、差转型为规范化经营。
一是规范场所,推行流动摊贩定点经营。 针对流动食品摊贩流动性、随意性等问题,严重扰乱交通安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城市执法局,为流动摊贩设立了毛盖图西街为固定经营地点,统一规划,集中经营。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为进一步增强食品流动摊贩的安全意识,组织全旗食品流动摊贩和小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依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从食品安全知识、对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经营人员的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保持用具干净卫生、食品原料来源、对主要食品原料采取定点采购、并建立索票索证制度等方面一一进行讲解,有效提高了食品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经营意识。
三是严格准入门槛,实行规范化管理。 针对食品流动摊贩大多没有许可证、健康证,出售的食品原料、加工等也无人监管等现象。执法人员现场采集摊贩的身份证件、食品来源等监管信息,现场对食品亭、棚、车、台、等设施或场所的配备防雨、防尘、防虫、防蝇、防鼠、防污染等设备、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经营人员工作衣帽、口罩、个人卫生等细节进行规范。截至目前,对符合条件的36家流动摊贩发放了备案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