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成立8个由市级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赴各旗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并明确组长为大检查期间旗区安全生产工作包联领导。
本次督导检查从4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其中4月5日至4月15日为集中开展阶段,其他时间不定期开展。此次督导检查重点针对各旗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梳理明确的“十五条”安全生产重要举措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落实情况等;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城镇燃气、消防、交通运输、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等重要点位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等。
目前,各督查组赴各旗区集中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累计督查企业64家,发现问题隐患313条,及时向有关旗区和企业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