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工作越往基层政府越需承担责任,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施一体化综合改革是乌审旗党委政府做出的重要决策。乌审旗从2009年9月开始推行卫生体制旗乡村一体化综合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有效缓解。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和运行机制
实现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同质化、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实行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的最终目标。2009年出台了《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2010年出台了《中共乌审旗委员会乌审旗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全旗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分配、药品招标采购、基本医疗保障等各项制度进行全方位改革。综合改革始终坚持公益性,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保证他们合理收入不降低;政府补偿控制在本级财政可承受范围内。
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管办分开、放权松绑”。 在卫生局设立医改办、财务核算中心、药品配送办,在旗人民医院设立一体化管理中心,下设质量控制组、人事组、流动医院。一体化管理中心对旗乡两级医院实施业务管理,专业指导,一体化中心拥有人财物的调配权,让一体化管理中心充当有职有权的教练员和领队,一体化管理中心职责集中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医院的经济核算、诊疗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控制,资产的保值增值等。一体化管理中心的运行机制概括为“三制五统一”。三制即全员聘用制、绩效工资制、定额补贴制。五统一即行政、业务、财务、药品管理、新农合统一管理。卫生局从繁忙的办医办院中解脱出来,抓规划建设、抓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行业监管,对绩效考核严格监管,更好地承担裁判员的角色。同时,对卫生室实行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双管齐下的U字形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到人、补贴到人,加强网底。
人事和分配改革的重点是“全员聘用、合同管理、核定任务,绩效考核”。从院长、科主任到普通职工分级聘用,由一体化管理中心在旗乡两级医院统筹调配使用。由院长和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从编制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一体化管理中心根据实际,制定了50个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标准,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初级诊治服务,诊疗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护理,急诊抢救和转诊转院等内容。旗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对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分成二级服务项目,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内容,分配给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承担。依据服务覆盖人口和区域半径就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补贴和个人收入挂钩使用。旗人民医院以流动医院机制下派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副主任以上医师每人每年不少于2个月。基层医护人员定期到旗医院轮岗进修。苏木镇卫生院设有公共卫生科,有专人接受上级指导单位的任务,并负责开展对村的培训和服务。
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重点是“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结算”,旗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药品价格在自治区挂网价格基础上通过议价平均降低28.6%,质优价廉的药品在基层广受欢迎,基本药物目录和零差率销售在三级机构得以顺利实现。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城乡统筹、三保合一”。乌审旗整合现有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新农合医疗制度,建立统一的经办平台,从制度、信息数据、管理模式、管理职能方面统一,首先实现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医疗筹资标准、保障待遇、服务标准的均等化,促使医保政策尽早从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中剥离出来,形成城乡医保待遇稳步增长的新机制。最终为全体公民实现缴费统一、待遇统一、补偿统一、经办统一、结算便捷打下良好基础。
二、改革的成效
(一)惠及群众,公益性得以体现。到2011年上半年,旗内门诊均次费用95.71元、住院均次费用分别为2257.17元,2010年同期为133.61元、2754.93元;乡级卫生院31.78元、892.41元,上一年同期为48.6元、1076.72元。旗乡卫生机构的门诊量首次出现大幅度增长,旗人民医院乡卫生院2010门诊量比2009年分别增长了34.3%、16.3%。旗医院开展十项便民惠民措施,无假日医院、事故绿色通道、贫困户减免等等,同时在卫生院开展预约手术服务,流动医院下乡巡诊只按乡级标准收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城乡惠及面大幅度提高,城乡健康档案建档率已达到48%、71%。慢病管理、健康档案的建立、急诊急救分级转诊、病例处方标准化等这些过去难延伸的内容在村卫生室也按标准实施。
(二)医疗机构得到发展。首先医院的人员结构得到优化,一体化管理中心合理优化各卫生院人员配置,乡卫生院专业人员占比明显提高,达到99.2%。全旗医护人员从289增加到357名,每张病床执业医师0.53人,执业护士0.32人。乡卫生院因人员短缺业务无法开展,部分人员长年请假外出打工的现象得以杜绝。卫生人员待遇得到保障,活力得到激发,个人收入普遍有所增加。
(三)财政保障的机制确立。一体化以前,财政给予旗直医疗单位的投入是编制内100%人员工资和少量定额事业费(旗医院30万元,蒙医院15万元,乡一级不安排事业费)。综合改革开始后,财政科学核定收支,实行“定额”补贴,把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公共卫生服务、药事服务、业务运转、绩效补贴也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从2009年开始财政的卫生总投入年均增长了57%,2010年达到6334万元。财务核算中心依据各医疗单位前三年医疗服务平均收入,结合本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和基本卫生服务数量、质量进行成本核定,按照确保正常运转、收不补支的差额由政府足额预算的原则核定补贴基数,全旗安排了500万元,其中每个乡卫生院10-20万(13个卫生院),每个村卫生室1万元定额补贴。
(四)医疗卫生服务更规范,药品安全好监管。通过旗人民医院的一体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的培训,纠正了基层医疗机构超能力超范围诊疗行为,医疗风险得以更好地控制。2009年,卫生局财务核算中心,对全旗卫生医疗单位全部安装了HISI系统,并与旗卫生局财务核算中心、旗合作医疗办联网,实现了卫生局对各医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