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3〕356号 签发人:姜 波
刘小丽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工作需要,我市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社工队伍,为全市社区建设充实人才力量。目前,全市共有城市社区工作者3436人,城市社区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20.2人,提前实现自治区“2025年内达到18人以上”的目标。
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印发《鄂尔多斯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鄂府发〔2021〕106号,下称《暂行办法》),规范社区工作人员选聘招聘程序,坚持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吸收更多素质好、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为社区工作队伍充实新鲜血液。2022年,设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120个,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数量30个。二是落实职级薪酬待遇。落实《暂行办法》等文件,将1208名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月均薪酬达到4690元,全区最高,为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规范村级组织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现象。四是强化队伍专业培训。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制度,明确社区工作者的培训经费由旗区财政承担,旗区党委组织部、旗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社区工作者每年参加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强化社工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探索社区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努力吸收更多素质好、能力强、业务专的优秀人才,为社区工作队伍充实新鲜血液。 二是拓宽社区工作者发展渠道。逐步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不断激发基层干部在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进一步健全社区事务分类管理和准入制度,避免重复、多头、无序的领导、监管和评估。四是加强对社区干部综合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解决居民实际问题的能力。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杨飞;联系电话:0477—858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