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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14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23 15:07: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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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3〕356号               签发人:  

    

    

刘小丽代表: 

  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工作需要我市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社工队伍,为全市社区建设充实人才力量目前,全市共有城市社区工作者3436人,城市社区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20.2人,提前实现自治区“2025年内达到18人以上”的目标。 

  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印发《鄂尔多斯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鄂府发〔2021106号,下称《暂行办法》),规范社区工作人员选聘招聘程序,坚持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吸收更多素质好、能力强优秀人才,为社区工作队伍充实新鲜血液。2022年,设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120个,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数量30个二是落实职级薪酬待遇。落实《暂行办法》等文件1208名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月均薪酬达到4690,全区最高,为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规范村级组织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现象。四是强化队伍专业培训。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制度,明确社区工作者的培训经费由旗区财政承担,旗区党委组织部、旗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社区工作者每年参加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强化社工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探索社区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努力吸收更多素质好、能力强、业务专优秀人才,为社区工作队伍充实新鲜血液。 二是拓宽社区工作者发展渠道。逐步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不断激发基层干部在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进一步健全社区事务分类管理和准入制度,避免重复、多头、无序领导、监管和评估。四是加强对社区干部综合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解决居民实际问题的能力。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823 

  联系人:杨飞;联系电话:0477—858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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