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蒙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及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大力扶持全市蒙医中医事业发展,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文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局、民委、商务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局、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等部门一把手组成的“鄂尔多斯市蒙中医药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以挖掘、整理、继承、发展、提高祖国传统医药学和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全市蒙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健康、快速发展。主要负责对蒙中医药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拟定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蒙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