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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  述: 机构职能产生时间: 2008-10-31
 
 
机构职能
 
 

 
 

内设行政科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业交通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农牧业经济统计科、能源科、服务业科。内设事业科定4个,分别为计算站、城调队、农调队、普查中心。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2、负责会议的组织、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机要、政务信息、保密、保卫、督查、政策研究等工作。

3、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人事工作。

4、按有关规定,协助管理旗区统计部门及自治区统计局设在市的各级调查队的主要领导干部。

5、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6、管理全市统计系统统计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

7、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8、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477-8588007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1、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

2、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

3、汇总整理全市以及旗区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事务。

联系电话:0477-8588025

(三)统计设计管理法规科

1、拟定统计制度改革及规划方案。

2、贯彻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各类国家统计制度。

3、组织制订全市各类统计制度,拟定全市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

4、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

5、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

6、制定统计数据库指标体系。

7、拟定地方统计法规,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

8、依法组织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

9、拟定中长期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

10、负责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477-8588017

(四)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

1、组织实施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2、综合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统计数据。

3、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4、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477-8588015

(五)贸易外经统计科

1、组织实施贸易业及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2、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3、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477-8588029

(六)工业交通统计科

1、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2、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3、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4、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477-8588026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1、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2、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

3、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4、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5、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477-8588012

(八)服务业统计科

负责制定全市服务业、社情民意调查统计工作制度、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国家、自治区对应专业统计报表;进行上述专业的资料收集、整理;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相关调研分析材料;承担以上专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477-8588048

(九)能源统计科

负责全市能源统计工作;完成国家、自治区相关专业统计报表;进行上述专业的资料收集、整理和调研分析工作;定期发布能耗公报。

联系电话:0477-8588045

(十)农牧业经济统计科

1、 组织实施农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统计数据,

2、 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3、 组织指导有亲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4、 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477-8588019

(十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1、负责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制度和物价调查制度

2、负责搜集、整理城镇居民的消费、收支及生活状况的统计资料

3、编制各项生产资料、消费品及服务项目等价格指数

4、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5、管理并指导旗区城市调查队的工作

联系电话:0477-8588022

(十二)农村牧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1、组织实施农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统计数据。

2、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3、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4、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477-8588019

(十三)电子计算站

1、负责全系统信息自动化建设方案、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承担全系统计算机设备、系统的配置、引进、更新、维护和管理。

3、负责计算机网络通讯建设与管理,系统内软件的引进、开发、推广与管理。

4、动用现代化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信息处理、管理技术,全面支持统计业务工作。

5、协调有关科室完成统计报表处理及统计信息的建库管理和开发应用工作。

联系电话:0477-8588014

(十四)普查中心

1、组织实施各类普查工作。

2、整理、编印各类普查资料。

3、更新、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

4、研究开发各类普查数据、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477-85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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