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商发〔2008〕41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区经济商务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中石油、中石化鄂尔多斯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准格尔销售公司:现将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商改字〔2008〕2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好农村市场柴油供应,对供应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局。各旗区和中石油、中石化公司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00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