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商发〔2008〕35号
转发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区商务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现将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商改字〔2008〕1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请各旗区商务局网上直接下载商务部文件。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流通 物流 意见 通知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2008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