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商发〔2008〕91号
鄂尔多斯市商务系统 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促进全市商务系统的诚信体系建设,增强诚信意识,改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商务系统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商务系统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活动方案,具体如下。一、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商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对于全面推动商务信用建设,促进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的总体要求营造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推动落实商务工作要点。要将诚信基础建设和普及信用知识,纳入到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物价稳定、扩大消费需求、加强品牌建设、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外资利用质量、实施“走出去”战略等重点工作中,宣传商务信用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积极进展。要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体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工作作风。在制定招商引资、促进国内外贸易发展的政策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实事求是,有诺必践,不进行夸大、虚假或误导的宣传活动。三、活动的主要内容(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要大力宣传商务系统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举报途径和查处机制,宣传守法守信的典型企业和个人,普及防欺诈知识,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继续深入推动内贸、外贸、外经、外资等系统有关打击商业欺诈、规范市场秩序、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等具体工作。内贸流通系统要突出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宣传所取得的成效和典型企业。外贸系统要结合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低开出口发票调查等工作,重点宣传《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系统要根据全国处理境外纠纷及突发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重点宣传有关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劳务合作管理、境外就业管理等法律制度和管理政策。外资管理系统要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履行合同和章程情况的检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二)学习宣传诚信理念和信用知识,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要学习和宣传商务部成立以来印发的有关信用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宣传和贯彻《商务系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时向“商务系统信用信息系统”归集有关执法信息,并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宣传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行业信用评价试点中信用等级高的典型企业、行业自律的新进展。要结合促进商业信用销售发展和建设交易数据交换系统等工作,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资信调查等信用服务产品,普及信用风险防范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四、组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 (一)发动各旗区市经济商务局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并向各局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商务系统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各旗区对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通过商务系统的各种培训、论坛、讲座等形式,着重向辖区内的外贸、内贸等领域的企业宣传《公司法》、《对外贸易法》及各种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加大对内外贸企业诚信经营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三)利用公共场所,扩大影响面。各旗区商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在广场、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咨询、路演、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宣传诚信文化和守信模范,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的知识。(四)在办公场所和商业网点,广泛组织宣传活动。各级商务部门要在机关办公楼和办事大厅,以及所管理的开发区、服务外包软件基地、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汽车品牌经营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加油站、美容美发和洗衣店等行业系统的企业及场所,布置展览、张贴宣传画或悬挂标语。要在“三绿工程”绿色市场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发放商务部专门印制的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五)利用新闻媒体,深化宣传效果。各级商务部门要与地方各类媒体加强沟通联系,发挥各自系统所办报纸、刊物、网站等宣传渠道的作用,采取撰写文章、开辟专栏、制作播放公益广告、编发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倡导诚信经营的理念,形成全面、立体的宣传声势。五、宣传标语 1、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 2、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3、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4、依法诚信经营,打造企业品牌。 5、以诚信求发展,以发展铸诚信。 6、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 7、守信者得市场,失信者失人心。 8、人生是船,信用是帆。 9、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增强全民信用意识。
六、活动时间 2008年9月1日-9月30日。七、宣传活动步骤我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阶段(9月1日—9月5日)第二阶段:宣传和教育阶段(9月5日-9月25日)第三阶段: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八、活动标识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类相关宣传活动,要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可在全国整规办、内蒙古商务厅网下载)。商务部统一设计了展览脚本和张贴画(电子版),由各单位自行印制使用(可在内蒙古商务厅网下载)。九、活动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旗区商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诚信宣传教育的重要工作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诚信兴商宣传月”取得实效。(二)确保实效,迎接检查。各旗区商务部门一定要按照统一部署,把宣传月活动办出质量和水平,确保取得实效,迎接商务部、商务厅检查组。(三)组织我市商务系统的内贸、外贸、外经、外资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发动各类企业积极投入诚信建设。(四)各旗区商务部门在贯彻落实工作中,既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又要注重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五)各旗区要认真做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总结工作,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书面活动总结报送市商务局。
二OO八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诚信兴商宣传月 活动 通知抄报:自治区商务厅抄送:局领导、各科室、中国石油鄂尔多斯销售公司、中国石化鄂尔多斯西部分公司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2008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