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区草原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安排,市农牧业局于8月11日至8月19日,组织人员深入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对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落实完善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一)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杭锦旗、鄂托克前旗正在进行基本草原划定的登记和基础资料的搜集阶段;乌审旗基本草原划定图件编制基本完成,在协调有关部门审核图件阶段。(二)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落实完善工作。乌审旗已经完成50%;鄂托克前旗完成40%;鄂托克旗完成4个嘎查;杭锦旗在准备阶段;伊金霍洛旗在试点阶段;东部三个旗随着退牧还草项目的实施在逐步落实完善中。二、采取的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开展。各旗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本草原划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草原家庭承包制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1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分管旗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该项工的指导、组织协调、技术规范等日常工作。确保了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落实完善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水平。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是技术性极强的工作,为此,各旗年初组织召开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农牧业厅专家进行了专题讲座,统一了技术规程,提高了水平。此外,各旗派技术人员到毗邻旗交流工作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解决了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落实完善工作的技术难点和疑点。(三)加大投入。为了确保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落实完善工作顺利开展,各旗都投入一定的专项资金。如乌审旗拿出15万元,绘制基本草原图件,又每个乡苏木镇投入3万元,换发《草原承包经营权书》。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旗缺乏对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落实完善工作的认识;(二)草原、林地矛盾突出,影响基本草原的划定;(三)资金投入不足。四、几点建议(一)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二)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技术规程》、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本草原划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草原家庭承包制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1号)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年底前接受自治区的验收。
二00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