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商函字〔2008〕35号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市对旗区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考评办法》的函
各旗区人民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旗区实绩考核的有关要求,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被列入市对旗区的考核内容,市商务局结合各旗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对旗区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考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
抄送:各旗区承担招商引资职能的商务局,招商局市对旗区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考评办法为了提高我市引进国内外资金的质量与水平,进一步做好市对各旗区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考核评价工作,参照自治区商务厅和自治区发改委对盟市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第一条 考核对象。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考核的对象为:各旗区人民政府和承担招商引资职能的商务主管部门或招商局;责任人为各旗区人民政府一把手和政府分管招商引资的副旗区长以及承担招商引资职能商务局或招商局局长。第二条 考核内容。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和实际利用外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招商引资工作措施与力度情况;引资质量与资金投向情况等方面的内容。第三条 考核评分标准。考核总分值满分为200分(引进国内资金和实际利用外资各占100分)。其中,招商引资责任目标(内外资)完成情况75分+75分,招商引资工作措施与力度(内外资)15分+15分,招商引资质量与资金投向(内外资)10分+10分。第四条 考核计分办法。 1.引进国内资金(75分)、实际利用外资责任目标(75分)。⑴ 完成两项责任目标基本分为55分+55分,完成目标计45分+45分,每增加500万元国内资金和50万美元外资加0.1+0.1分,加分上限为10分+10分;每减少200万元国内资金和20万美元外资减0.1分+0.1分,减分下限10分+10分;⑵ 招商引资同比净增加值基本分为20分+20分。以上年度引进国内资金和利用外资完成额为基数,同比持平计15分+15分;每增加500万元国内资金和50万美元外资加0.1分+0.1分,加分上限为5分+5分;每减少500万元国内资金和50万美元外资减0.1分+0.1分,减分下限5分+5分。 2.招商引资工作措施力度考核(15分+15分)。围绕完成本年度招商引资责任目标所采取的措施、年中工作检查督查情况、统计资料、信息报送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等做出综合考核评价。 ⑴对投资商的服务与管理好(了解投资方)计5分+5分。 ⑵工作措施得力、实效性强(指招商办法多、效果明显的)计5分+5分。 ⑶工作落实力度好(指好项目、大项目落地快的)计5分+5分。 3. 招商引资质量与资金投向(10分+10分)主要考核各旗区引进国内资金和实际利用外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是否投向自治区及我市重点发展行业;是否有利于环境保护、扩大就业;是否对本市经济或重点产业的拉动作用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三》和《附表四》)第五条 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包括评价得分、评价等次和评价意见三方面内容。评价等次根据评价得分划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三个类型。评为“突出”的不超过考核对象的30%。第六条 引资数额确认。实际引资数额由市商务局依据银行资信证明或企业到资证明予以确认。第七条 考核评分的组织。本考评办法由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2008年全市各旗区引进国内(区外)资金责任目标分解》附表二:《2008年全市各旗区实际利用外资责任目标分解》附表三:《2008年引进国内(区外)资金责任目标考核评分表》
附表四:《2008年实际利用外资责任目标考核评分表》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表一
全市2008引进国内(区外)资金责任目标分解
单位: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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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区 |
07年责任目标 |
08年责任目标 |
同比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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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旗 |
64 |
74 |
15.6% |
|
达旗 |
64 |
74 |
15.6% |
|
准旗 |
64 |
74 |
15.6% |
|
东胜 |
52 |
58 |
11.5% |
|
鄂旗 |
46 |
52 |
13% |
|
乌审旗 |
34 |
38 |
11.8% |
|
杭锦旗 |
16.5 |
19 |
15.2 % |
|
鄂前旗 |
9.5 |
11 |
15.8% |
|
合计 |
350 |
400 |
14.3% |
附表二
2008年鄂尔多斯市各旗区实际利用外资责任目标分解表
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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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 区 |
2007年完成数 |
2008年责任目标 |
同比增长 |
|
伊金霍洛旗 |
31000 |
35000 |
12.9% |
|
准格尔旗 |
14000 |
20000 |
42.86% |
|
鄂托克旗 |
11648 |
15000 |
28.78% |
|
东 胜 区 |
5010 |
5500 |
9.78% |
|
达拉特旗 |
4016 |
4250 |
5.83% |
|
乌 审 旗 |
4010 |
4140 |
3.24% |
|
杭 锦 旗 |
105 |
110 |
4.76% |
|
鄂托克前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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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9789 |
84000 |
20.36% |
附表四
2008年实际利用外资责任目标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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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评 价 标 准 |
评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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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际利用外资责任目标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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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责任目标得45分,每超额50万美元增加0.1分,加分上限10分;每减少20万美元扣0.1分,扣分下限10分。
2、实际利用外资同比持平得15分,每超额50万美元加0.1分,加分上限5分;每减少50万美元扣0.1分,扣分下限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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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用外资工作措施与力度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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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商投资服务管理、工作措施的实效性、工作力度等情况综合考核,优秀得11—15分,较好得6—10分,一般得1—5分,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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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外资质量与外资投向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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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业政策、重点发展行业、环境保护、扩大就业、对产业拉动作用等内容综合考核,优秀得10分,较好得7分,一般得4分,差不得分。有严重污染、破坏自然环境的视情节扣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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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2008年引进国内(区外)资金责任目标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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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评 价 标 准 |
评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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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国内(区外)资金责任目标75分
|
1、完成责任目标得45分,每超额500万元增加0.1分,加分上限10分;每减少200万元扣0.1分,扣分下限10分。
2、引进国内资金同比持平得15分,每超额500万元加0.1分,加分上限5分;每减少500万元扣0.1分,扣分下限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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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资工作措施与力度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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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资商的服务管理、引资工作措施的实效性、工作力度等情况综合考核,优秀得11—15分,较好得6—10分,一般得1—5分,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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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资质量与资金投向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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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业政策、重点发展行业、环境保护、扩大就业、对产业拉动作用等内容综合考核,优秀得10分,较好得7分,一般得4分,差不得分。有严重污染、破坏自然环境的视情节扣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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