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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IA0-012-00-0304000-2008-07-22文件编号: 鄂农牧字〔2008〕95号
  描  述: 关于全市7月初禁休牧工作情况的督查报告产生时间: 2008-10-21
 
 
关于全市禁休牧工作情况的督查报告
 
 
鄂农牧字〔2008〕95号
 
 

市人民政府: 为促进草原生态的持续恢复,保护好我市的蓝天、白云、森林和绿草地,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由初见成效向明显改善转变,市禁牧监察大队于7月1日至10日,按照市人民政府和市农牧局的统一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年禁牧的东部四个旗区的各苏木乡镇的禁牧休牧工作进行了认真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7月3日下午12时30分,在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督查时,发现准格尔召村村民王双猫正在偷牧,偷牧羊数为22只。随后立即通知镇领导当场前来核实处理,经核实情况属实。镇领导对此次偷牧事件非常重视,并表示要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要严格处理该起偷牧事件,7月11日,该镇将处理结果上报:一是按照《准格尔旗禁牧禁垦实施办法》给予王双猫150元的罚款决定,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责令停止其乱牧偷牧行为,同时取消其所有惠农补贴;二是为严格执行禁牧政策,严明组织纪律,根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鄂尔多斯是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及草畜平衡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对镇禁牧禁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警告,责令禁牧禁垦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偷牧乱牧情况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并要求制定《准格尔召镇禁牧禁垦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要求禁牧禁垦工作人员24小时开机,接到举报后迅速查处;三是对准格尔召村包村护林员郝刚给予300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此起偷牧事件的发生,镇领导充分认识到他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大漏洞,同时保证各村要引以为鉴、吸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为期2个月的突击禁牧检查专项行动,特别是要对广大养殖户进行说服教育,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科学饲养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严禁偷牧事件的发生。镇政府领导表示要把禁牧禁垦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责任到人,落到实处,严防偷牧反弹,巩固和完善全镇的禁牧舍饲工作,促进全市生态的企业好转。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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