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发改委>>目录>>规划计划
  索引号:文件编号: 鄂发改稽字〔2008〕3号
  描  述: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产生时间: 2008-10-10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鄂发改稽字〔2008〕3号
 
 

鄂尔多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已拟妥。现随文上报,请审阅。

 

〇〇八年一月十日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07年我委按照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7年鄂尔多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以创造平安和谐环境,促进发展改革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共同、协调发展为目标,全面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办公室、项目稽察办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宣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              

二、全委动员,齐抓共管,抓好综治工作

2007年度我委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参与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综治工作各项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建立健全了领导综治工作述职报告,认真总结综治工作中出现的经验与教训。同时,适时收集委内出现的各种信息,及时发现情况,及时解决,做到了防微杜渐。

三、以综治促发改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结合我委工作特点,把综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年度发展规划中,形成了综治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综治工作全面开展的平衡有序的局面。我委把法制教育作为委内的专项工作来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出版《警示教育》刊物,以生动翔实的案例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使法制意识深入人心,在全委形成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

四、加强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我委十分重视日常防范工作,在自治区六十周年大庆之际,制定专人负责委内的硬件设施的维护,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节假日安排具体人员轮流值班,确保单位财产安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