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工作力度,落实统筹城乡工作纳入旗区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强化统筹城乡工作责任制,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委将建立统筹城乡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根据《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府办发〔2008〕40号),各部门结合实际,就统筹城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报送。
二、信息报送时间
每月25日之前。
三、信息报送方式
请各旗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将信息报送员名单于9月15日前传至市发改委统筹城乡办。联系电话:8588051,8588077(传真);信息报送邮箱:chxtch2008@163.com;联系人:武燕。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