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发改委>>目录>>规划计划
  索引号:文件编号: 鄂发改稽函〔2008〕51号
  描  述: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08年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产生时间: 2008-10-10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08年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的函
 
 
鄂发改稽函〔2008〕51号
 
 

鄂尔多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上半年,我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了一些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学习,提高维稳工作自觉性。上半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求,在全委大力开展了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习了中央政法、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稳定地区、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活动的决定》及《实施意见》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稳定工程、创建平安鄂尔多斯”活动的实施意见》,将综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中,形成综治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综治工作开展的平衡有序的局面,争创“平安单位”。 委内还确定了一名联络员,积极参加市综治办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按要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为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切实发挥我委行政职能作用,委领导高度重视,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委机关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委党组书记、主      潘志峰

副组长:委党组成员、副   张占林

        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员:办公室主任       白秉廉

项目稽察办主任   杨永清

办公室设在项目稽察办。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将综合治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委内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全委内部安全防范措施。2008年上半年,单位内部未发生刑事案件,单位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单位内部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四、结合奥运主题,创新宣传形势,使维稳工作深入人心。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点鲜明、生动活泼、效果显著”的原则,我委紧抓 “加强治安防范,共筑‘平安奥运’”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在全委内认真开展迎奥运、保平安、促和谐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

 

 

 

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