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报送《建设阳光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施方案》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我局关于《建设阳光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施方案》已拟妥,现随文上报,请审阅。
二00八年元月二十三日市商务局关于建设阳光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阳光政府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阳光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意见》(鄂府发〔2008〕1号)文件精神,结合商务部门实际,制定了我局建设阳光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有利监督”的工作原则,全面加强全市商务系统“阳光政府”建设,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着力点,强化商务工作的宏观调控和整体规划,加强商务职能建设和内部约束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把商务部门建设成为诚实守信、依法行政、务实高效、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型机关,使商务系统干部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办事快捷的行家里手。
二、 基本原则为了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依法公开原则。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是真实公正原则。要实事求是,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杜绝半公开或假公开,不准欺骗群众,失信于民。
三是有利监督原则。公开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认真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申报、审批项目(一)审核上报由自治区商务厅或国家商务部审批的项目 1.对外贸易方面(1)西促资金项目的申报程序及时限:申报企业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申请《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有关政策要求,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企业资质证明等材料,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通过后上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审批并核拨项目资金。市商务局责任科室审核时限为7个工作日。责任科室:规划发展科,联系人:李贵文,联系电话:8588183 2.外商投资企业方面(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审核上报程序:申请。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到市商务局提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审核的申请。
提交材料。申请报告;合同、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会中方委派书;董事会外方委派书;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表;环保部门意见;土地、规划部门意见或厂房、场地租赁协议;资产评估报告;进口物资清单;技术转让协议;法人代表授权签约书;合作方合法开业证明或外商身份证明;外商资信证明(原件)。重大事项变更需提交资料:中方主管部门关于变更合同、章程的请示;项目单位关于变更合同、章程的请示;董事会决议;合资方协议;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审查审核。自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市商务局责任科室人员分别对申办单位的条件和提交的材料依法进行审查、审核并签署意见,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并盖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自治区商务厅。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联系人:李俊峰、全景南,联系电话 :8588182 8588192 3.商贸流通方面(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资格的初审程序及时限。提交材料。(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用地证明;供油协议;位置图和线路图)。初审材料。责任科室人员审核完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打印报告。上报。在材料齐备并合格的情况下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初审研究和上报必须在7个工作日完成。责任科室:市场建设科,联系人:吕润廷、温秀琴,联系电话 :8588179 (2)二手车交易鉴定评估机构建设项目的初审程序及时限。提交材料(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用地证明;资质证明;估价师和评估师等技术人员的聘用文件);初审材料。责任科室人员审核完后,需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打印报告。上报。在材料齐备并合格的情况下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初审研究和上报必须在7个工作日完成。责任科室:市场建设科,联系人:吕润廷、温秀琴,联系电话 :8588179 (3)典当企业设立的初审程序及时限。提交材料(申请报告;可研报告;验资报告;资质证明;股本构成说明;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文件;安全防范措施)。初审材料。责任科室人员审核完后,需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打印报告。上报。在材料齐备并合格的情况下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初审研究和上报必须在7个工作日完成。责任科室:市场建设科,联系人:吕润廷、温秀琴,联系电话 :8588179 (4)拍卖企业设立的初审程序及时限。提交材料(可研报告;申请报告;验资报告;资质证明;股本构成说明;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文件;安全防范措施;符合布局规划说明)。初审材料。责任科室人员审核完后,需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打印报告。上报。在材料齐备并合格的情况下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初审研究和上报必须在7个工作日完成。责任科室:市场建设科,联系人:吕润廷、温秀琴,联系电话:8588179 (一)属于市商务局审批的项目 1.外商投资企业方面(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审批程序及时限:申请。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均可到市商务局提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审核的申请。
提交材料。(申请报告;合同、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会中方委派书;董事会外方委派书;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备案表;环保部门意见书;土地、规划部门意见或厂房、场地租赁协议;资产评估报告;进口物资清单;技术转让协议;法人代表授权签约书;合作方合法开业证明或外商身份证明;外商资信证明原件)。重大事项变更需提交资料:(基本同上)
审查审核。自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的责任人分别对申办单位的条件和提交的材料依法进行审查、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并盖章后上报。
发证。对在审批权限内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符合条件的,打印批准文件,发放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商贸流通方面(1)设立定点屠宰企业审批程序及时限如下:
申请。凡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持申请书可到市商务局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提出新建、改建、扩建屠宰企业申请,领取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持审批表到市规划、土地、畜牧、卫生、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提交材料。申办单位及个人应向市商务局提交如下资料:规划、土地、畜牧、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手续。审批。市商务局在收到申办单位及个人提交的合格审批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准手续。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职能职责科室:市场运行科,联系人:陈丽娟、王永明,联系电话 :8588178 2.对外贸易方面(1)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出口经营权的备案登记程序及时限。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到市商务局领取《登记表》或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
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提交备案登记材料: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备案登记。市商务局责任科室应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其它相关事宜。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比照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商务局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之日起,《登记表》自动失效。四、加强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支出为了进一步强化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商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健全财务公开制度。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月公开一次收支情况,即月初将上一个月的财务开支情况印发到各领导和各科室,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的监督作用,切实增强支出管理的透明度。二是健全财务审批制度。重点抓审核和审批两个环节。在审核方面,要求所有票据在报销之前必须先送财务人员审核,填制报销凭证后送财务科长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对不完整、不齐全的票据予以退回,真正维护好财务纪律的严肃性。三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各科室的固定资产如电脑、打印机、桌椅、沙发、茶几等全部登记造册,由科室负责人在登记表上签字,采取谁使用谁负责保管的办法管理,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四是严格控制招待费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上级有关部门来指导工作原则上在职工餐厅就餐,对确需在饭店就餐的,由局长从严掌握。五是严格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商务局车辆管理制度》,实行车辆运行维修经费定额管理。推行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对定点单位和定点场所进行严格评审、严格管理。完善车辆更新报废制度,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调剂使用机制。 五、主要措施 1.规范办事程序(1) 通过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等渠道对内、对外公开办事程序。(2)利用网络,将各项申报、审批项目在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3)设立政务公开栏,将各申报、审批项目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社会监督。(4)所有申报、审批的事项,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5)在办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审批条件,申请方必须按规定出据相关的材料,交相关业务科室审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6)在确认申请方具备了规定的条件后,由业务科室拿出最初意见。(7)将业务科室的最初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申报、审批事项。 2.强化日常监督建设阳光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核心是加强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要把办事结果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1)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从人大、政协、市纪委及各有关进出口、商贸流通企业聘请相关人员担任我局的监督员,向各有关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卡,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2)通过设立举报电话(0477—8588185)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并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保证政务公开制度的顺利推行。
(3)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将予以曝光。(4)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以会议形式公开的内容必须有会议记录。 3.加强组织领导建设阳光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新一届市政府做出的重大部署,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建设阳光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上来。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特成立市商务局建设阳光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领导小组。组 长:张竹彬(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娜仁花(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振和(市商务局副局长)李向义(市商务局副局长)庄保良(市商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 员:徐凤全(办公室主任)
李贵文(计划发展科科长)
李俊峰(外资科科长)
陈百灵(贸管科科长)
吴 沙(外经科科长)
张雪萍(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吕润廷(市场建设科科长)
陈丽娟(市场运行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向义(兼任)
主题词:行政事务 阳光政府建设 实施
方案抄送:市监察局 本局各位领导 各科室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2008年1月24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