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事劳动局、教育(教体)局,康巴什新区发展(招商)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发展事业,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市教育系统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成绩优秀、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在社会各界涌现出一批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尊师重教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于第24个教师节期间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十佳校(园)长”“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
(二)“十佳校(园)长”的参评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三)“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工作人员。
(四)“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的参评范围:主要为支持、帮助教育事业,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代表。
(五)2004年以来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以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二、评选条件
(一) 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近五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不良影响事件。
2.认真履行单位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地区起示范、表率作用。
3.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政、凝聚力战斗力强;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水平提升,整体素质高。
(二)十佳校(园)长、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拟报优秀教师的人选,能够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拟报优秀教师的人选要涉及所有学科教师,同时,推荐名额中班主任不低于10%。
4.拟报十佳校(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选,须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一般要从获得过旗区级以上奖励的人员中产生。如果事迹特别突出,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三)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
要从多年来,为鄂尔多斯教育事业出钱出力、出谋划策,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的国企、私企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中评选。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十佳校(园)长”、“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一并进行。市教育局根据教职工总数将推荐名额分配到旗区和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
(二)推荐评选工作实行学校、旗区逐级申报。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民意测评,学校在民意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研究,提出推荐名单;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上报侯选名单。各单位上报前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至7天。
(三)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特点及不同层次教师的特点,使其均有适当比例。要适当推荐民办学校中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四)评选工作坚持既面向教育工作者,又面向教学第一线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原则,要涵盖各类学科,同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牧区学校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少数民族教师、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要严格控制在各地推荐总数的10% 以内,若超出这一比例,将对当地参评人员进行调整,空出的名额从其他旗区和单位补充。
(五)各地、各单位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
四、表彰名额
“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0 个;“十佳校(园)长”10名、“全市优秀教师”100名、“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0 名、“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30名。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各单位务于2008年 8月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一)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工作程序、民意测评结果、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二)《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十佳校(园)长审批表》、《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审批表》等表格一式三份,要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 “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十佳校(园)长”、“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推荐一览表。
六、表彰形式及奖励办法
表彰形式:在庆祝第24个教师节表彰奖励大会上予以表彰。
奖励办法: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对“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颁发奖牌、证书;对“十佳校(园)长”、“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有关材料存入获奖人员个人档案,作为考核、职务晋升的依据。
七、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市人事局成立鄂尔多斯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也要组建评选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务于2008年7月20日前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至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奇金龙、阎红梅,联系电话:8349380,传真:8323168 ,邮箱:eedsjyj@163.com。
附件:1.鄂尔多斯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4.十佳校(园)长审批表
5.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审批表
6.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7.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一览表
8.全市教育系统十佳校(园)长推荐一览表
9.全市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10.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11.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二OO八年七月一日
附件1:
鄂尔多斯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组 长:李富生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阿拉腾乌拉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伊克夫 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苏和 市财政局副局长
秦闻苹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羽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王雄州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王东平 市财政局教科文卫科科长
王宏英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弓志奇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吴秀莲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郭全胜 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科长
张有拴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附件2:
推荐名额分配表
|
单位 |
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
十佳校(园)长 |
全市优秀教师 |
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
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 |
|
准旗 |
1 |
1 |
19 |
1 |
5 |
|
达旗 |
1 |
1 |
18 |
1 |
3 |
|
东胜区 |
1 |
1 |
12 |
1 |
5 |
|
伊旗 |
1 |
1 |
9 |
1 |
4 |
|
乌审旗 |
1 |
1 |
7 |
1 |
2 |
|
鄂旗 |
1 |
1 |
9 |
1 |
2 |
|
杭锦旗 |
1 |
1 |
8 |
1 |
2 |
|
鄂前旗 |
1 |
1 |
6 |
1 |
2 |
|
康巴什
新区 |
|
|
1 |
|
|
|
市直 |
2 |
2 |
11 |
2 |
5 |
|
总计 |
10 |
10 |
100 |
10 |
30 |
附件3:
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审批表
旗区、市直
申报单位
|
教职工人数 |
|
其中女教职工
人数 |
|
|
单位性质 |
公办/民办 |
单位地域分布 |
城市/县镇/农村 |
|
单位类型 |
行政/事业 |
邮政编码 |
|
|
近5
年来
曾获
主要
荣誉
称号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予单位 |
备注 |
|
|
|
|
|
|
主要事迹(不超过1500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上级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旗区教育、人事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人事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全市十佳校(园)长
审 批 表
旗区、市直
工作单位
姓 名
申报荣誉称号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政治面貌 |
|
教龄 |
|
现任行政职务 |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
学历 |
|
所在单位 |
|
|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
|
|
|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500字) |
|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上级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旗区教育、人事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人事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全市优秀教师
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审 批 表
旗区、市直
工作单位
姓 名
申报荣誉称号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政治面貌 |
|
教龄 |
|
现任行政职务 |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
学历 |
|
所在单位 |
|
|
班主任任职年限 |
|
|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
|
|
|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500字) |
|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上级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旗区教育、人事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人事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
审 批 表
旗区、市直
工作单位
姓 名
申报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