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体系的通知
各旗区交通局、局直各单位:
当前,正值公路建设和翻修改造的黄金季节,公路养护、水上运输、道路运输的繁忙时期。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交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建设,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内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监管职能,真正发挥其对所属部门、对口单位的监管作用,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范围,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章操作、依法追究。
三、要防患于未然,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有备无患。
四、要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安全建设,明确责任人,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五、要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共识,做到事故隐患自查认真、整改措施彻底、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六、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务必于6月20日前上报至市交通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传真:8521921,8523981。
2007年6月4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保障 通知
抄送:自治区交通厅,市安监局,万正投资集团公司,泰宝投资集团公司。
鄂尔多斯市交通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4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