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北京奥运”和举办“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文化节”期间营造健康文明的文化市场环境,切实做好庆祝活动及文化节期间文化市场工作。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2008北京奥运”暨举办“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文化节”文化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奥运安保工作的指示精神,具体落实自治区关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要求,实现鄂尔多斯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我市文化市场繁荣稳定,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防范安全事故,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市场秩序,为保障“2008北京奥运”和鄂尔多斯市举办“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文化节”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氛围。
二、集中整顿治理时间
从2007年5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
三、组织机构
成立鄂尔多斯市保障“2008北京奥运”和举办“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文化节”文化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王道尔吉 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局长
成 员:王宝东 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布日古德 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队长
张光耀 东胜区文化局局长
刘 峰 杭锦旗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潘海峰 达拉特旗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国平 准格尔旗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吴红伟 乌审旗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新民 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于国强 鄂托克前旗文化(广播电视)局纪检书记
苏云峰 伊金霍洛旗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联系电话:8326994、8325977,办公室主任由王宝东担任。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㈠严格查验经营证照及警示牌匾。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点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并在经营场所内悬挂。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入口醒目位置要分别悬挂统一制作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和“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警示牌匾。场所内醒目位置要张贴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证照不全的,坚决关停。对证照、牌匾悬挂和“条例”张贴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达标。7月底前仍未达标的,依据各类管理条例严肃查处。
㈡规范歌舞娱乐演出市场经营活动。对娱乐场所中从事各类演出活动的演艺人员要严格查验备案登记手续,对无备案登记手续的演艺人员要责令停止演出活动,并限期到场所管辖权文化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对外来演出团体和歌舞娱乐场所请来的“嘉宾”要严格查验证照及备案手续,并向场所管辖权文化部门办理审核登记手续。要严格查验演出节目内容,禁止和取缔违法违规演出活动。对外省区“大棚”剧团,坚决禁止进入我市。发现各类“交流会”中有摆摊设点进行赌博的,要以公函形式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检查,要查验包房门窗、灯光、门锁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法证件等,进一步要求各类娱乐场所不断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现治安、防火隐患和“黄、赌、毒”问题及其它可疑情况要及时通报公安等相关部门。
㈢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切实巩固治理成效。各旗区一定要加强对网吧的日常监管,制定管理办法、管理措施,不论网吧有无问题,每周至少要检查3次,并有检查记录和业主签字。对网吧的管理仍然坚持把未成年人禁入做为重中之重。对3次以上或一次接纳8名以上以及在非营业时间接纳未成年人和经营中锁闭通道的网吧,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对超时经营、脱网游戏等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查处。发现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要及时通报公安网监部门。
㈣加大对电子游戏厅的管理力度。对全市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继续坚持“不发展、不变更、加速萎缩”的管理原则。要特别注意由于网吧未成年人的禁入,许多未成年人涌向电子游戏厅,因此,要加大对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电子游戏厅的查处力度。对综合娱乐场所以及电子游戏厅中设置有赌博功能游戏机的,要及时通报公安部门予以查处。
㈤继续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要按照《鄂尔多斯市2008年“扫黄、打非”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集中行动。要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法轮功”邪教宣传品及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针对少年儿童的有害“口袋本”图书及有害卡通画册作为出版物市场集中整治的重点。保护知识产权事关民族振兴与创新发展,要按照国务院和文化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继续加大音像市场整治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对出售内容反动、淫秽等非法音像制品除当场收缴外,依照法规立案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其《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出租、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盗版音像制品的,一律予以收缴;对出租、零售音像制品正版率未达到规定的经营单位,要求限期补足正版音像制品,预期仍不达标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同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要坚决查处各种非法和违规印刷复制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力度。
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场所检查时,要高度关注安全防火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并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
五、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文化行政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要充分认识当前文化市场的复杂形势和开展文化市场保障“2008北京奥运”和举办我市“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文化节”的重要意义。 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抓好集中治理的组织、计划、协调、部署、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㈡强化依法行政。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要坚决依法行政,依法查处,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加强同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打击查处各类违规经营活动。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举报作用。发现线索要循迹追踪,严查彻究,对重大案件的查办要加强协调,建立和完善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和案情通报制度。对跨地区的案件的查办要密切配合,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文化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㈢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到位。旗区的集中整治工作要同文化市场目标管理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守土有责,认真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市场细化,把任务分解,把管理稽查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保障奥运行动和举办文化节期间,各旗区要确保1231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主要负责人移动通讯设备也要确保24小时畅通;从该方案下发之日起,各旗区文化行政部门或执法机构要于每周五上午将本周重要行动情况报送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科,遇有紧急、敏感情况要随时上报,迅速处理。各旗区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务于9月23日前报至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科。在集中整治期间,市文化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将派检查组,不定期地深入到各旗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旗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旗区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