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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1003000-2007-003文件编号: 鄂府办函〔2007〕123号
  描  述: 为进一步加强抗灾救灾工作,减轻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影响,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减灾委员会产生时间: 2008-04-30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鄂府办函〔2007〕12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抗灾救灾工作,减轻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影响,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安 源 副市长

    副主任:李济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奇英杰 市民政局局长

    柳 梅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高子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玉恒 市科技局副局长

    徐巴雅尔 市民政局副局长

    委 员:王羽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保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郝文国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凌祥 市建设委员会副书记

    陈鹏举 市交通局副局长

    郝 艾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巴特尔 市水利局副局长

    梁存满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徐永清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振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倪永祥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于贵忠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爱东 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云峰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石海明 市地震局局长

    何春雨 市气象局副局长

    曾天文 鄂尔多斯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陶安良 武警鄂尔多斯支队副支队长

    郝广清 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苏继军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秘书长:徐巴雅尔(兼)

    市减灾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进行减灾科技的研究与应用,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组织全市抗灾救灾工作。

    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巴雅尔兼任。具体承担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对灾区的支持措施;会商、分析灾区形势,提出对策;组织赴灾区工作组,协调、指导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今后,除市政府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减灾委员会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00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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