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党组 [2008]3号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党组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区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党组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党组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党组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建设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纪委二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为重点,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为动力,努力建设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和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市建设系统要深刻理解、全面领会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继续开展建设行政效能监察,严肃查处不按法定程序、盲目扩大城市占地、建设规模、大拆大建、重复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国发[2007]24号文件,调整商品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积极推进廉租房屋、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进程,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三是要加强对节能降耗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要建立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销售许可等五项制度构成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四是加大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对工程招投标监管,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对重点环节监督,坚决防止“泄露标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恶意串通变更设计,高价结算等行为。五是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村庄整治方案分级审查制度,农宅拆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保持奋发进去的精神和清政廉洁的作风,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坚决禁止领导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企业资格资质审查晋级等活动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禁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向下属单位和企业借用小汽车。坚决制止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不良风气。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五条要求”,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要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接受投资方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行政执法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微观经济活动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与企业发生个人借贷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完善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和干部人事纪律,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和干部健康成长,严肃政治纪律,正确运用公权。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浪费。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三、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惩防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要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善于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工地、进企业活动,努力使全市建设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积极推进和谐文化,倡导和谐理念。不断完善建筑企业、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筹备开通网上政务办事大厅,实现各类企业资格和个人职业资格注册网上申报,计算机辅助审核。严格规范并认真落实集中受理的程序和制度,督促资质资格管理审批公开透明。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法治、阳光、廉洁政府建设。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改革步伐,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投资多元化,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监管制度、促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和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规范市场监管行为。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落实好《实施纲要》六个配套制度。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查处规避、违反、破坏制度的行为。加强以规范招投标活动为重点的建筑市场监管。继续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突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明确招标中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秩序、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源头治理工作。积极围绕建设行业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制,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施政过程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做到依法行政,树立服务、责任、有限、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社会公众的诉求渠道。继续搞好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重点抓巩固、抓提高、防反弹,强化协调督办,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市建设系统12319服务建设工作,充分利用行风热线两大载体,改进行业风气,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建设系统整体形象。
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纠正城镇房屋征收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按照《物权法》等相关制度办事,坚决杜绝强拆强建的不法行为,加大对拆迁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维护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新《劳动合同法》在建设领域的贯彻落实。巩固深化三年清欠工作成果,加强对防范新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不断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全市建设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经常听取纪检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各旗区建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常鸣,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紧紧围绕建设事业改革稳定的大局,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市建委党组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主动自觉地接受派驻机构的监督,与纪检监察形成合力,促进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为努力实现全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