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文化局>>目录>>规划计划
  索引号: IAO-023-000210000-2007-001文件编号: 鄂文办函发〔2007〕71号
  描  述: 鄂尔多斯市文化局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产生时间: 2007-04-08
 
 
鄂尔多斯市文化局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鄂文办函发〔2007〕71号
 
 

 

2007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市委、政府确定的作风建设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文化部门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促进行风转变、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文化发展环境,推进文化大市建设的重要途径。今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按照《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预防不正之风为重点,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围绕“转变作风,规范行为,改善服务,多办实事”的要求,把纠风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影响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为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目标要求

1、根据文化部门行业特点和职能职责,作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体部署,做到领导有力,机构健全,整改及时,效果明显。

2、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文化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制定出台促进地方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推进文化大市建设。

3、认真剖析和整改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现象和问题,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4、正确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服务、清正廉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

5、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系统开展争创文明系统、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活动。

三、组织领导

市文化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新民

副组长:王道尔吉、刘志兰、申建宏、谢东平

成 员:奇向东、陆松华、祁恒峰、杨建民、王宝东、

乔信、张发、王志浩、乔礼、高怀信、郭少曙、王永喜、

付桂花、窦志斌、陈宇红、布日古德

市文化局民主评议行风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评议范围

市文化局及市直文化系统各单位,重点是文化窗口服务单位。

五、评议办法

各参评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本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有代表性人士开展民主测评、开展各种形式的征求意见活动,委托社会监督员了解、反馈情况,并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工作。

六、实施步骤

㈠安排部署

按照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制定上报2007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部署2007年行风评议工作。

㈡宣传动员和聘请行风评议员

学习宣传上级有关部门民主评议行风有关文件精神,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认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全面部署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各项任务,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参评单位要向社会公开行风评议内容、标准、步骤和方法,公布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充分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行风评议。根据评议工作实际情况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相关制作。

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公道正派”的标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性质、服务范围在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不少于10名的行风评议员,利用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民意测评、接受举报投诉等各种方式,广泛收集意见,了解民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评议单位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被评议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行风评议员的工作。

㈢自查评议

评议工作要进行民主测评,通过问卷调查、明查暗访、座谈走访、民意测验等各种形式广泛征集意见,测评面要覆盖本部门干部职工、本部门管理和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对于评议意见较大、问题较多等情况,各单位一把手要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报告整改工作情况,接受现场评议。

㈣反馈整改

被评议单位要针对行风评议员及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举一反三,分类梳理,逐条分析,找准原因,对号入座,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评议不结束。涉及干部个人的,分别情况进行谈话诫勉,批评帮助或建议上级机关进行组织调整。热点问题的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㈤总结上报

在整改的基础上,被评议单位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和制定行风建设的长远规划,并写出总结报告。

七、政风行风评议的要求

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风评议工作,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一手抓业务,一手抓行风建设。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同当前开展“三创一落实”活动和“一心为民、科学发展”培训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以此为契机,作为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依靠群众、加强监督,推进纠建并举的一种长效机制。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努力使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精神面貌有明显变化,使文化系统行业作风有明显改变,使文化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使党群干群关系有明显改善。

㈡各单位民主评议行风要注重实效,坚持高标准和高质量,切忌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2007年度实绩考核目标,年底进行考核并通报排名结果。

㈢各单位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1、5月10日前:报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由市文化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批复后实施。

2、5月20日前:报送聘请行风评议员名单。

3、10月20日前:报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