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质监局
  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鄂尔多斯在线(网址:www.ordos.cn)查阅,也可以向我局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14307室)索取。

一、主动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和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具体内容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网址为www.ordos.cn。公共查阅窗口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14307室。我单位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单位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477-8322465 ,传真号码:0477-8348570,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14号,邮政编码:017000 ,邮箱地址:eedszjjbgs@163.com

    ()提出申请

向我单位提出获取信息申请时,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要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三、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机关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