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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将适时更新,可以在鄂尔多斯在线(网址:www.ordos.cn)查阅,也可以向我局办公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C座219室)索取。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市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网址为:www.ordos.cn。公告查阅窗口地点: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C座219室。我局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以我局名义发布及以我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据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以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我局受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C座219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477—8588584;传真电码0477—8588584,通信地址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C座219室,邮政编码为017000。

    (二)申请形式。向我局提出获取信息申请时,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要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鄂尔多斯在线(www.ordos.cn)上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由相关业务科室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如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求内容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我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5、申请的办理步骤

    本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 属于公开范围的,本部门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⑤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电话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477—8588565,传真号码:0477,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C座219室,邮政编码:017000。接待投诉时间:每周五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