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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窗口文明服务制度》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7]480号

鄂地税发[2007]480号

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

税收窗口文明服务制度

  为了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进程,进一步改善房地产税收窗口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形象,提高房地产窗口税干遵章守纪,文明高效办税的质量,适应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窗口文明服务制度,请严格遵守。

  第一条 禁止穿便装或混装上岗,在工作期间必须着税务统一制服并佩带胸卡上岗,男同志不许留齐肩长发和长胡须,女同志不许浓妆艳抹、梳怪异发型。

  第二条 禁止在工作期间内利用计算机操作与工作无关系的业务。

  第三条 禁止看娱乐CD、VCD、玩游戏、听音乐、看与税收业务无关的报纸、杂志。

第四条 禁止在工作期间通过固定电话或手机闲聊。

第五条 禁止用计算机下载或使用不安全软件及邮件。

  第六条 禁止在工作期间将非工作人员邀请或滞留在办税窗口内。

  第七条 禁止本单位税干在工作期间进入办税窗口闲聊或将小孩带入办税窗口。

  第八条 禁止在办税窗口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使用不文明、不礼貌、不尊重人格的语言。

  第九条 禁止脱岗、串岗、聊天嬉笑、打闹、迟到、早退和上班期间吃早点、吃零食。

  第十条 严禁工作中相互推委、扯皮、刁难纳税人与纳税人吵架。

  第十一条 必须严格遵守限时服务和服务承诺。

  第十二条 必须使用文明用语,提倡讲普通话并用谦和和耐心的态度为纳税人服务。

  第十三条 必须严格遵守税务干部十五不准、首问负责制和六条禁令,认真履行税务干部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必须保持办税窗口内环境卫生整洁,保持桌面清洁,各种办公设施摆放整齐、有序。

  第十五条 必须爱护公物,不允许损坏公物。

  第十六条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一切行动必须严格服从命令听指挥。

  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起执行。

  文明服务制度附件:

一、 承诺制度

  (一)为树立房地产税收窗口税干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服务热情周到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特作出如下承诺。

  1、税干在工作期间。要着税务制服,佩带胸卡,使用文明用语和普通话、禁止使用服务禁语,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与纳税人争吵。

  2、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时出现差错和失误。税务人员禁止指责训斥纳税人,禁止向纳税人耍态度,必须耐心细致解释,以理服人。

  3、税收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迟到、早退。

  4、回答税务咨询问题,必须有问必答,答而必准,对不易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并作好咨询笔录,明确答复时间。

  5、纳税人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内审核办理完税征收业务。

  二、文明用语制度

  (一)当接到纳税人电话时,请使用“您好”。

  (二)当纳税人到来时,请使用“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情”。

  (三)在工作较忙时,请使用“请稍后,我马上为您服务”。

  (四)在纳税人问别人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时,请使用“对不起,您的事应该找XX同志办理,请往这边去,请跟我来”。

  (五)当纳税人进行咨询时,难以解答时,请使用“对不起,对您提出的问题,需向上级请示,请留下电话号码,在我们规定的时间内一定向您答复”。

  (六)当纳税人出现差错时,请使用“没关系,请不要着急”。

  (七)当纳税人离开时,请使用“请您走好,再见”。

  三、服务禁语制度

  (一)纳税人询问时,禁止说:“问别人,我不管”“怎么还问”“有完没完”“不清楚”“看不见我正在忙”“快点说”“没时间问”。

  (二)纳税人走错窗口时,禁止说“没长眼”“看不见”“去那别去”“自己找”“出去”。

  (三)纳税人着急办理业务时,禁止说:“急什么”“看不见我在忙”“等着去”“谁不着急”。

  四、首问负责制度

  税收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并作好首问负责记录,对当时不能及时解答的问题必须向上级请示并向纳税人明确答复时限。

索引号: IAO -032-12-0300000-2007-002产生日期: 20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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