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鄂财购发〔2008〕60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于2007年正式成立,之前为临时机构,人事、财务均归市委办公厅管理。自机构正式成立人员整合以来,归市政府办公厅管理。目前,未设立专职政府采购机构,只有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各一名。办内现有政府采购评标专家三名,经常参与有关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政府采购活动。2006年以来,我办只承接一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即鄂尔多斯市电子政务整体规划和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并且项目正在按照合同要求执行,目前进展情况良好。
二、政府采购自查情况
上述电子政务整体规划和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主持项目的全部采购过程,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标,在采管办和纪检委的全程监督下,按照招标要求特邀北京电子政务专家,并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里抽取评审专家,经过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目前,本项目及其后期建设内容正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其采购过程符合相关政策法规,无规避政府采购行为及违规合同行为。
通过以上自查,使办内相关人员进一步掌握了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从根本上杜绝了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