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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IAO-044-00-0000000-2008-001文件编号: 鄂政办发〔2002〕31号
  描  述: 市扶贫办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能。产生时间: 2008-05-20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2〕31号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扶贫开发工作的议事协调办事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政策和方针,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提出扶贫开发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的安排、指导、督促、检查、评比、总结等工作。

(三)积极筹措扶贫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论证、筛选、编报工作及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督促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监督,管理有关扶贫项目。

(四)研究制定社会扶贫规划,负责市直机关定点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督促、考核,对旗区直机关包扶工作进行指导;组织扶贫捐助,协助扶贫交流工作,募集扶贫基金等。

(五)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抓好科技扶贫及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干部和农牧民的素质。

(六)负责贫困状况监测与扶贫开发统计工作以及宣传、信息、调研等项工作。

(七)负责移民扶贫工作和市内世行贷款扶贫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科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调研、综合、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秘党案、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

负责制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扶贫项目的规划、论证、筛选、立项、审批、监督、验收等工作。

 

(三)社会扶贫科

研究制定社会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对口帮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扶贫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工作;负责移民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监督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信息工作;组织扶贫捐赠和国内、国际有关扶贫交流与合作工作。

(四)规划审计科

负责贫困状况的监测和统计,负责扶贫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计划;制订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