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信息办:
目前,我市市、旗区、乡镇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已经全部建成运行。其中,由市移动公司实施承建的旗区到乡镇电子政务广域网、旗区直属部门电子政务城域网、乡镇分支机构电子政务局域网已经正式投入使用;由市网通公司实施提供的旗区、乡镇互联网接入全部到位。为确保电子政务网络专线和政务门户网站(互联网)的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现网络信息租用规范化管理,尽快签署完成租用协议。各旗区信息办如未与当地移动公司和网通公司签订租用协议的,应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排全市电子政务网络专线租费和平台维护业务经费预算并建立电子政务资金专户的通知》(鄂府办发〔2006〕2号)文件要求和标准,尽快补签旗区电子政务相关网络信息租用协议书,纳入合同管理。
2.电子政务专网和互联网租用开通并收费时间。2007年,各旗区光纤接入点电路全程开通并无故障试运行一个月后,经市信息办、各旗区信息办和各接入点用户统一验收确认,最终确定2007年10月1日为正式计费日期,首次交费期为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各旗区政务专网缴费时间以此期限为准,今后顺延。互联网缴费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
3.加强与电信运营商的协作,切实做好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保障工作。为确保各旗区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专线畅通运行,各旗区信息办要协同移动、网通认真做好网络专线、数字信息和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并建立好“电子政务专户”,按照其接入点的数量安排好每年的租用预算并落实到位,原则按每季度交纳一次租用费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