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级国家调查队、各旗区统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精神,建立主要畜禽抽样调查制度,按照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关于全区开展主要畜禽监测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内调字〔2008〕1号)的要求,决定于2008年1月开展全市主要畜禽监测摸底调查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协调,抓紧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单位猪、牛、羊、禽的存栏情况,为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二、主要任务
对抽选的样本单位进行主要畜禽存栏实地调查
三、工作安排
1.现场调查:2008年1月11日至22日
2.资料上报:2008年1月22日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