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能是:
(一)、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行业管理,对各旗区、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系统建设统一指导、协调和服务,并负责信息化的实绩考核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信息化建设、信息产业开发的整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布局,制定发展规划、计划及各类相关政策和调节措施等,协调和促进电信、广电和计算机三网融合,大力推进信息化的普及与应用,并负责全面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认真遵守信息化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严格掌握并执行信息系统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和检查指导工作。
(四)、承接国家信息产业系统的各项工作职能,负责对信息产业的指导、协调和行政管理,办理系统具体工作业务,开拓、支持和服务信息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信息产业发展。
(五)、组织承担全市党政信息化(电子政务)及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论证和审批当地党政部门信息网络建设及办公自动化项目;并负责建中和建后网络项目的监控和验收、管理。
(六)、协同有关部门,大力普及、推广和应用信息化专业技术,抓好规范、规模培训教育,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范围内的各类统一考试资格认证制度,做好普考、会考和发证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学术团体的管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内及国际各类学术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评报先进技术成果,做好推广表彰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信息化素质。
(八)承办自治区信息办下达的各项具体系统业务工作和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