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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对专项资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08-11-05
 
    近日,市民政局对2007年度救灾款物、“蓝天计划”和“霞光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这次执法监察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账目、实地走访的方式,先后对市儿童福利院“蓝天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霞光计划”资金及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实地查看了达旗白泥井敬老院和准旗布尔陶亥敬老院的建设情况;走访了达旗树林召镇、白泥井镇和准旗布尔陶亥苏木、大路镇四个乡苏木八个村20多个灾民户。抽查结果显示,我市在救灾款物、“蓝天计划”和“霞光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能做到专款专用,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拨付规范。但程序上有待进一步严密,监督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通过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乡镇在救灾款物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民政局要求各乡镇要严密发放程序,完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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