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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市民财产性收入 拓展积累财富渠道

作者:    来源: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08-06-05
 

        内容提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为拓展居民收入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来源、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意味着居民收入结构将更为多元化。居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对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作用。那么,什么是财产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意味着什么?我市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多少?如何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对此,笔者将通过统计调查数据来分析我市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近期,“居民财产性收入”这个名词成为百姓热议的关键词。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除了工资,国家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内涵丰富、充满新意。那么,什么是财产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意味着什么?我市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多少?如何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对此,笔者将解析统计调查数据,领略市民财产性收入的风景,挖掘财产性收入增长的潜力。
        一、何谓“财产性收入”
        所谓“财产性收入”,现在统计术语一般解释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意味着国家不仅要着力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还将创造条件增加百姓的多元化收入,让更多群众增加财富,使更多人成为中等收入者。意味着让老百姓的财富保值增值,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人们不仅可以靠工资增加财富,积蓄越来越多的市民还可以主动进行各类投资,让“钱生钱”。同时,人们对财产性收入的追求,也必然为我市经济发展增添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提供重要的动力源。
        二、我市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现状
        (一)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提升
        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由四部分组成,按照比重大小分别是: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家庭总收入的主要来源,财产性收入从无到有,所占比重快速提升。统计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1886元,占家庭总收入的65.4%,比2002年下降20.2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972元,占家庭总收入的5.3%,但比2002年提升4.3个百分点。
        (二)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迅猛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给我市城乡居民带来的是收入的快速增长。鼓起来的钱袋子,厚起来的家庭财产,在满足了人们的吃、穿、用等日常所需消费性支出后,剩余的部分则转化成了各种形式的居民财产,为老百姓带来财产性收入。统计表明,200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226元,比上年增长24.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972元,较上年人均增加377元,增长63.2%。虽然财产性收入基数小、比重低,但发展势头十分强劲。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从2002年的66元增加到2007年的972元,增加906元,短短5年增长了13倍多,年均增长71.2%,高于同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50.2个百分点,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亮点,对于推动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升。
        (三)财产性收入的多样化表现
        居民传统的财产性收入主要体现为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而现在随着投资渠道的增多,居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方式也趋于多样化。主要表现在:投资股票和基金、出租房屋收入、其他投资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1.投资股票和基金
        资料显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老百姓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而随着股市等金融市场的繁荣,百姓投资理财热情高涨。目前,股票和基金市场是我市城镇居民投资领域较广泛、较活跃的场所,能够为自身提供增加创造财富的机会,使积累的财富保值、增值。到2007年底,我市恒泰证券营业部累计实现交易额177.6亿元,累计开户13507户。
        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为195元,占财产性收入的20.1%。从2006年末开始,股票走出低迷,股票和基金市场给人们带来的喜悦,就像“母鸡下蛋”一样,让普通市民收获着意想不到的“金蛋”,也让更多的人共同分享着经济发展的成果。
        2.出租房屋收入
        随着房产交易市场的完善,灵活地利用房产这一投资工具,确保家庭资产保值和增值已经成为市民的一种理财方式。居民家庭一般是投资新住宅房、沿街商业房或二手房,再通过出租,以取得高于银行利率的房租收入,从而达到实现家庭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愿望。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获取房屋租金收入为383元,同比增长20.5%,占财产性收入的39.4%。
        3.其他投资收入
        其他投资收入是指家庭从事股票、保险以外的投资行为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有投资房产、艺术品等转让的溢价收入;投资经营活动(自己不参与经营)所获得的利润;投资大型机械设备,出让财产使用权以获取租金收入等。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其他投资收入50元,同比增长89.0%,占财产性收入的5.1%。不断增加的居民财产总量,为其他投资收入的增加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其他投资收入的大幅增长,说明居民比较注重资本投资收入,在资本运用方面也表现得更加成熟。
        4.利息收入
        “储蓄”不失为传统的理财方式。对于普通家庭来讲也是最安全、可靠且简单易行的方法。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曾多次加息,用以吸纳居民储蓄,促使存款余额继续增长。同时,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居民将资金投入到担保、典当等融资组织来取得高额利润,利息收入已成为部分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利息收入277元,同比增长3.4倍,是2002年的74倍。储蓄增加首先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加薪、居民收入增长有关。储蓄增加的另一个方面反映了居民对未来消费预期的强烈。人们用储蓄的方式将钱存入银行,使其保值,也是非常普遍的选择。
        三、如何“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对于我市而言,如何“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我们看到,随着我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投资渠道的拓宽,市民财产性收入增速非常快,这从近一年多来投资理财市场的火爆可见一斑。2007年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较上年增长63.2%,财产性收入快速提升,将是一个大趋势。但也应看到,目前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较小,国家数据2007年占比在2%左右,我市平均水平高于这个比例为5%,但对比国际发达国家美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到40%的比例,有很大差距。并且在现实中,能够拥有财产性收入的人口比例并不高,大多数人要想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还面临着一些现实羁绊。比如,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等,是百姓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渠道,但过高的税费,使百姓的财产交易成本过高;储蓄利息收入,是百姓收入的重要来源,但由于物价不断上涨,大家存在银行里的资金,不仅难以增值,也许还是负数;垄断行业挤占消费者权益,个别地方以“公共利益”名义,使居民财产性收入受到削减等。
        鉴于此,要增加财产性收入,让普通市民财富的“雪球不断滚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居民财产。要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首先要让群众拥有财产。而财产的拥有依赖于经济水平的发展,只有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才能为群众财产的增加创造条件。目前居民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还较低。今后,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提高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首要任务当然是发展经济,通过经济的增长,来带动群众收入的增长,通过收入的增长,来累积更多的财富。其次,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样,才能为更多的群众拥有更多的财产和财产性收入提供经济基础。
        2.完善证券市场秩序,让普通百姓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参与股市交易。近一两年来,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股市。而股市的火爆,则与证券市场的改革与规范密切相关。《证券法》的修订,股改的成功,为股市火爆创造了条件,百姓投资理财热情高涨,将资金投入股市分享牛市带来的财富,以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拓宽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逐步改革证券交易发行制度,以制约和完善证券市场秩序,确保普通百姓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参与股市交易。
        3.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合法获取出租房屋收入。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升温,房屋租赁市场也一年比一年活跃,可以说房屋租赁市场广阔,前景非常看好。通过房屋租赁将是城镇居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渠道。根据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管理部门应规范租赁行为,加强对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摸清排查房屋出租方及承租方的基本情况,切实管好房屋出租户及城镇流动人口。要加强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有关的政策、法规,促使房屋租赁双方自觉地遵守、维护和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不断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确保城镇居民合法获取出租房屋收入。
        4.培养居民多渠道储蓄投资意识。居民银行储蓄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是构成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部分。储蓄不单是指定期、活期银行存款,有多种方式,因此,要拓宽储蓄种类,吸引居民投资。如鼓励居民购买金融市场上出售的各种有价证券、国债等,培养居民多渠道储蓄投资意识,以此扩大居民财产性收入。
        5.取消利息税。高收入人群投资增值的渠道较多,或者买房或者投资股市,利息税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十分有限。相反,低收入者投资渠道少,预期收入不稳定,所以他们大多不敢拿积蓄去冒险投资。实际上,中低收入家庭已成为利息税的主要征收对象。在当前物价普涨、CPI涨幅超过存款收益的背景下,取消利息税,既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也是维护中低收入者利益、让他们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的需要。
        6.鼓励与保护知识产权收入。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得到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府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执法力度,在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保护等重点领域,严格执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分子,取得积极成效。同时要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鼓励和切实保护居民合法的知识产权收入。(刘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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