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鄂尔多斯经济和社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进程,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鄂尔多斯的关键时期。《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制定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十一次全委会和市委一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是“十一五”时期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十五”发展基础
“十五”时期,我市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在复杂多变的形势面前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在破解矛盾和难题过程中不断坚定跨越式发展的信心,在尊重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大力弘扬“战胜自我、推进文明、实现跨越”的新时期鄂尔多斯精神,以一系列超前的构筑和运作推动了“三化互动”、跨越式发展,使“十五”时期成为我市综合实力提高最快、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得实惠最多、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提前超额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翻番,全面进入自治区前三位。
——“十五”是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的五年。五年来,通过实施“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工业化”带动战略,全市经济始终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十五”期末,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0.1亿元,与期初相比增长2.7倍,年均递增29.7%;财政收入93.4亿元,增长4.9倍,年均递增42.8%;进出口总额5.8亿美元,与期初相比增长1.9倍,年均递增24.1%。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30亿元,是“九五”的4.5倍;累计引进国内资金408亿元,达到“九五”的7.2倍。
——“十五”是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作为重要目标取向,通过建设绿色大市,打造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发展“大旅游、大文化、大运输”,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农牧业增加值增长了70%,畜牧业增加值占一产的比重达到43.9%。工业经济强劲发展,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合计、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增长了1.4倍、3.4倍、9.2倍。全市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工业企业由16家增加到50家,工业经济效益指数连续五年居全区第一位。全市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加快提升传统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5.1倍。
——“十五”是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的五年。五年来,始终把富民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完善社会保障,推进群众增收致富。“十五”期间,城乡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10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601元,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到27.7%和32.0%,人均储蓄余额超过2万元,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十五”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五年。五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绩。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全面发展。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在全区率先推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创作推出了《我的鄂尔多斯》、《走进石锁沟》、《鄂尔多斯婚礼》等一批在全国颇有影响的文化作品。
总的看,“十五”是不平凡的五年,是鄂尔多斯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效益最好、人民得实惠最多、变化最为显著的五年,也是为今后更快更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五年。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较小,产业层次不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生态环境压力较大;科技、人才支撑乏力,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城镇化水平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解决“三农”问题任重道远;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瓶颈制约突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最大制约因素;周边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相近的地区,产业发展趋同,区域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十一五”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 专栏1 “十五”计划主要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
| 指标名称 |
2005年完成 |
年均增长(%) |
| 全市生产总值(亿元) |
550.1 |
29.7 |
| 人均生产总值(元) |
37000 |
26.2 |
| 三次产业比重 |
7.5:52.4:40.1 |
|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403.7 |
51.9 |
| 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
5.3 |
23.7 |
|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
46.1 |
35.5 |
| 城市化水平(%) |
54 |
2.1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1025 |
14.9 |
| 农牧民人均纯收(元) |
4601 |
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