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达拉特旗公安局黄河大桥治安检查站民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乘坐在一辆出租车上的三名宁夏籍男子(陶某、张某、李某)身上均携带有百元面额的假币,当场缴获假币43张。
当日下午,此案被移交达拉特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经查:2008年8月30日,陶某、张某、李某跟随罗某、朱某一行五人从宁夏途经陕西、鄂托克前旗、乌审旗,流窜至达拉特旗,在所到之处花出大量假币。他们所持有、使用的假币都是罗某购买的。
侦查人员及时将罗某、朱某列为网上逃犯。经对陶某、张某、李某审讯获得的线索,于9月3日分别在黄河大桥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将朱某、罗某等人抓获,并当场从朱某身上查获百元面额的假币2张,从罗某住宿的旅店内查获百元面额的假币38张。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分别于2008年5月中旬、8月中旬,在银川市两次向一不知名妇女购买百元面额假币350张共计35000元,均在内蒙古进行使用。
随后,根据该案假币的逼真程度、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等特征,经侦大队认为应该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而且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一个更大的假币犯罪组织。在将此情况上报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后,随即派侦查员赴假币来源地银川市开展调查。
侦查人员经过近两个月侦查,确定居住在银川清水苑的刘某是向罗某出售假币的妇女。刘某向她的上线购买假币一次有时是5万元,有时是10万元,最多时能达到14万元、15万元。从这一线索侦查人员推断:刘某的上线极有可能隐藏更大数量的假币。侦查人员暂未惊动刘某,随即做了进一步的布控,最后锁定河南人田某是刘某的上线。为能从最大程度上打掉这一假币犯罪团伙,侦查人员采取了“放长线、钓大鱼”的策略,2008年11月4日,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侦查人员得到重要线索:田某携带大量假币于当日临晨将进入银川。经缜密布控,侦查人员于11月4日9时许,在田某与刘某交易22万元假币后(其中10万元已被刘的情夫带走,目前正在抓捕中),将其二人抓获,后又在田的住处缴获42万余元假币,共计53万余元。
为进一步有效打击假币犯罪活动,民警通过对田某的攻坚审讯,获得了假币来源于安徽省利辛县和河南省项城县的重大线索, 11月11日,专案组一行四人赴安徽、河南,于11月15日12时许,在安徽省毫州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将前去接头送货的陆A、路B抓获。当场在其驾驶的黑色桑塔那轿车后备箱内缴获假币270万元。后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被缴获的270万元假币其中160万元是路B卖给陆A的,其余110万元是一名刁某的卖给陆A的。经工作,犯罪嫌疑人刁某于当日下午被抓获。
至此,此案共抓犯罪嫌疑人22名,目前刑事拘留18名,逮捕4名,共缴获假币323.99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